返回第五百一十一章 若木之力,再次出手  悬壶济世,我只是想长生不老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第五百一十一章 若木之力,再次出手 (第1/3页)

    “情况如何?”

    阵痴的师尊,天衍宗的元婴尊者罗奇满是焦急的问道。

    “不太妙。”

    天机宗的元婴尊者缓缓道:“万神殿有备而来,手段格外歹毒。不仅硬生生砍掉了阵痴的寿元上限——或者说以诅咒蚕食了其生命本源,还以形似寄生的方式,牢牢烙印在他的体内,导致无论吞服任何丹药,都像是在强化诅咒的力量。”

    “可有解决之法?”

    罗奇连忙又问。

    天机宗最擅长处理修仙界的‘疑难杂症’,正所谓久病成良医,这群喜欢撬老天墙角的家伙在这种事情上总是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

    “有倒是有。”

    天机宗的元婴尊者迟疑片刻,方才说道:“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是找来一株天药给阵痴服食,无论是什么样的诅咒,在天药之力面前都算不得什么,自可以其绝强的力量将之横扫。”

    “.”

    短暂的静谧,罗奇脸色都沉了下来。

    天药。

    修仙界最珍贵之物。

    虽然名字之中有一个“药”字,却根本无法培育。

    每一株天药,都像是苍天赋与的无主‘道果’一样,包含着些许大道法则。

    换成修士的话说,便是化神契机!

    别说是寻常修士了,就算是化神天君,对于天药的索取都是无止境的。

    谁能抗拒掌握更多的大道法则呢?

    可想而知,天药究竟如何的珍贵。

    想得到天药,除了自己想办法‘摘’之外,怕是只有立下不世之功,为人族取得大利才有可能被赏赐。

    比如干翻妖族一界。

    或者在元婴级别的生死擂台上,战而胜之,最后活下来的元婴尊者,就能够得到天药赏赐,这已是摆在明面上最简单的方式了。

    除此之外再想拿到天药,只会更难。

    据说天机圣女所拜的那位化神师尊曾赏赐给她些许天药碎片,试图以此扭转天罚,但没成功。

    但这种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千百年不得有一次,更何况他罗奇也只是个元婴尊者,自己这辈子都没机会尝一下天药是什么味儿,从哪能寻摸出天药来?

    就算九大仙宗背后的化神手里真有余粮,也绝不可能拿出来给阵痴用。

    金丹无敌?道蕴金丹?

    别说现在冒出个孔翟,看上去比阵痴还强横,就算没有孔翟争锋,阵痴也还不够格。

    大胆一点的说,每一株完整的天药,都相当于一次化神契机,何其贵重可想而知。

    那种等级的东西,九大仙宗的宗主都拿不到,区区金丹岂敢妄想?

    金丹级别的生死擂台,可还得不到那种赏赐,甚至都不足以惊动化神天君。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罗奇沉着脸,继续问道。

    “其他办法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后遗症。主要是阵痴自身寿元本就不剩下太多,如今又被诅咒影响、蚕食了一部分。”

    天机宗的元婴尊者声音也变得有些无奈,道:“若是采取激进一些的手段,我怕诅咒和阵痴一块儿没了。”

    万神殿既然耗费大代价诅咒阵痴,自然不可能对人族的手段没有防备,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好消息。”

    天机宗的元婴尊者没有卖关子,紧接着又说道:“阵痴体内的诅咒已经被压制了下来,虽然无法根除,却也无法继续融合下去。如此一来,除了不能继续修行之外,日常生活甚至斗法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只要不一口气将自身的力量消耗殆尽,倒也并非不能‘共存’下去。”

    “你这是什么话?”

    罗奇瞪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诅咒就放在那,不管了不成?!”

    “不是不管,而是有选择的管。”

    天机宗的元婴尊者解释道:“如果不考虑将诅咒尽数排除,仅仅是保住阵痴的性命和战力的话,倒是简单许多,他在金丹境的实力也够用了不是么?连他自己都找不到突破元婴的方法,何必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试图剥除诅咒?

    寄生类的诅咒极端麻烦,不去动它还好,就怕一旦动它,还有后手,到时想要反悔都来不及了。”

    万神殿的诅咒,损伤的可不仅仅是阵痴的寿元,还有他的未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