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NO.95:确实是抗压路嘛(4K)  只有怪兽可以吗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NO.95:确实是抗压路嘛(4K) (第2/3页)

你只有一个选择,你为何不那样选择?”

    尖兵英普莱扎是能将勇者形态的梦比优斯打倒的强大存在,但面对复合怪兽卡片架构的魔王美菲摩斯与佩丹尼姆杰顿,却有种版本过时的颓靡感。

    虽有着过分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却被没开‘队友保护’的同伴火力消磨。

    这反而让那佩丹尼姆杰顿省时省力。

    爆裂的火球、头部与肩部触角放射的闪电状光线,完全是以骚扰战术的姿态,躲避两台机械的火力的同时,拖延着英普莱扎的完全恢复。

    更有话语喋喋不休。

    “让三尊机械体融合,乃至与那位正在瞄准我的布莱克恩多融合。”

    “试着击败我,体面的离去。”

    “为什么不呢?”

    “如此可行的提案,你应该自己就能想到。”

    “是畏惧卡片的黑暗吗?还是不愿正视自己的内心呢?”

    “闭嘴!!”

    三联装加特林炮配合上半身的高速回转,造就无差别轰炸的炮击,有着Vanishing Circle/毁灭之轮的称呼,但放在奥默眼中却和布莱克恩多的黑色终结一样,命名方式太过cjb。

    他只需以一招无死角的黄色电磁屏障:PZ Wall/PZ防护墙,便足矣抗下那一枚枚炮弹。

    但这也并无必要,佩丹尼姆杰顿承袭了杰顿的瞬间移动能力。

    如烟幕般消散,下一秒又在其后方显现的恶魔,以毫不客气的抬手蓄积其缠绕红与白色电流的金色洪流,再一次洞穿了英普莱扎的身躯。

    第一次洞穿便已探明驾驶舱的所在,第二次洞穿只为了擦着驾驶舱的所在,自巨型器械中撕开一处能够肉眼对视的小口。

    属于杰顿外形的金色竖状晶体眼,俯瞰着那面露惊色的宇宙人,语声中亦是带着显而易见的嘲弄。

    “你体验过了,对么?”

    “化身怪兽的力量,从中升腾的欲念,能让你照见自己的内心。”

    “布莱克指挥官,从那被毁灭的布莱克星苟活残存的傀儡之一。”

    “你的同胞在最后的大闹中,选择了那名为黑星的咖啡店,”光线持续以筑成仍旧坚实的盾面,佩丹尼姆杰顿那竖状的晶体眼瞳中,隐有红光闪烁,“而你,并不想开咖啡店,你只是羡慕着同胞的选择,却仍放不下于一直以来的坚持。”

    “不只是坚持!那是我的使命!那是我毕生的追求!!”

    在那逐渐爬满,逐渐弥合修复的金属裂缝前,沉默了许久的布莱克指挥官终于开口,以盛怒的呼嚎。

    无法容忍梦想被践踏!

    “是么?那何不融合呢?”

    佩丹尼姆杰顿低声发问,头顶那承自魔人色彩,却又是杰顿制式的银色双角再有辉光,俨然是准备释放之前便展露过的Pedanium Spark/佩丹尼姆火花。

    这是金古桥的技能,被奥默的力量浸染,漆黑的闪电状破坏光线会自触角放射。

    “你还有理性…你确实见过伽古拉斯·伽古拉,你从他那儿得到过什么答案?”

    “我猜,是关于你的那位同胞。”

    “我还猜,你或许试探冒犯过他,以至于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

    “于是……当你以那个人打量万物的时,所见每一个影子都开始像他。”

    触景生情,人总能从万物中照见自己想着的人,这恰恰也对应着人格多面。

    从哪个角度看去,也都有些相似之物。

    正是将对方立于观察位,奥默才能在战斗中愈发的确认这一点。

    战斗即是对话,对方的一举一动,对方的所思所想,都值得你冥思苦想。

    恰如曾经有一款叫《只狼》的游戏,衍生出过一句“xx都可能骗我,但弦一郎不会”的戏言。

    苇名弦一郎只是个数据构成的角色,数据固然会被设计得缺乏变通,但初见总是觉得变化莫测。

    而对他全力以赴的你,却能逐渐了解他的一切。

    这是较为死板的案例,若你需要更加鲜活的例子,那便是那些以对决来消弭矛盾的牌佬、胶佬、赛马娘。

    什么问题都能用打牌、战一场、跑一场来解决,竞技中的这份表达,甚至比单纯的话语更加纯粹。

    所以,再重复一次。

    战斗即对话。

    而在这之上,倘若你足够敏锐,倘若你足够细致,倘若你连思考也足够迅速——

    那你便凌驾于对话之上,宛如读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