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四章 龙骨,章鱼,海龟  我自桃源来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第一百六十四章 龙骨,章鱼,海龟 (第1/3页)

    敖天奋力地扭动着修长的身躯,在极深极深的海底,飞速地往前方游着。

    跟束老大道别已经过去三天了,这三天以来,敖天不停地往东游着,没有停歇过一下。

    这是一段比走江还有更加艰苦疲累的旅程,而支撑敖天一直往前游的动力,来自于想要回家的急迫心情。

    敖天曾经的家,在东海往东三千里的地方。

    一天游千里,即使他现在是真正的龙了,但在这大道式微的时代,依然是很吃力的事情。

    不过在游了三天之后,敖天终于到家了。

    游过一座记忆中无比熟悉的海底高山的山顶之后,敖天就看到了让他魂牵梦绕了许多年的家园。

    那是一片美到让人窒息的残垣断壁。

    无数倒塌的宫殿静静躺在冷寂的海底平原之上,每一块碎片,都在黑暗的海底深处,散发着迷人的光芒,因为那些碎片都是真正的水晶。

    这是一片曾经是全部用水晶建造起来的宫殿。

    从那些倒塌的宫殿的遗迹中,粗壮的断柱,残破而宽阔墙壁,依然能够看出当初这片宫殿有多么地宏伟精美。

    此时此时曾经华美壮丽的宫殿,已经被长长的海草所占领,海草之间却散落这许多夜明珠,华贵的珊瑚,精美的玉器,任何一件东西如果拿到人间去,都足以让一个人一辈子衣食无忧,只是此时却只能躺在幽静的海底,似乎在默默述说着这里曾经的辉煌。

    这里就是敖天曾经的家。

    翻越过高山之后,连续游了三天之后的敖天终于停了下来。

    他怔怔看着远处的那片废墟,然后哭得稀里哗啦。

    他上一辈子的生命的前一个百年,就是在那片宫殿废墟中度过的。

    最开始的时候,是他和她的父亲母亲三条龙一起生活在这里,那是他上辈子最快乐的时光,不过这种快乐并没有持续几年,在教会了他如何作为一条龙在这大海中独自生存下去之后,他的父母就相继死了。

    于是只有敖天孤单地在这片废墟中度日。

    一开始他很惶恐,很悲伤,很害怕,但是那些悲伤怀念被时间慢慢抹平之后,在这片废墟中他都倒也活的很惬意。

    得意于父母留给他的血脉和那些龙族的道术战技,敖天在这片海底没有什么天敌,所以他可以活的很好。

    虽然再没有了父母在时的那种快乐,但至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直到他遇到栖霞真人,然后离开大海之前,他一直都生活在这片废墟之中。

    现在,敖天终于回来了。

    上一辈子的回忆在脑中飞速闪过,不知不觉间,眼泪已经把周围的海水渲染地一片晶晶亮。

    龙的眼泪如珍珠般晶莹剔透。

    然后敖天张大了嘴,发出了一声低沉的长啸,然后一甩龙尾,已经长达三十余米的龙躯笔直地朝高山下方的那片废墟冲去。

    很快他就游到了废墟之前,从一座倒塌的门楼前游了进去,那门楼的水晶柱已经断裂了,一半倒在茂密的海草中,一半却还是耸立在原地。

    耸立的那一半,就比如今敖天的身躯还要长一些,可以想象当初这座门楼有多么地宏伟。

    门楼之旁还静静躺着一块水晶牌匾,牌匾上刻的那几个“东海水晶宫”大字,依然在散发着淡淡的幽光。

    敖天从门柱旁游过,从那块水晶牌匾上方游过,龙尾一甩,将那水晶牌匾卷了起来,再远远地扔了出去。

    他咧嘴一笑,因为那块牌匾本来就是他小时候的玩具之一。

    敖天熟门熟路地在废墟中游着,绕过一座座倒塌的宫殿,游向这片废墟的深处。

    废墟无比地广阔,如果要论面积的话,比足有几十个荆城加起来那么大,就算敖天前世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也没有去过这片废墟中的所有地方。

    敖天的父亲曾经告诉过他,这东海水晶宫乃是龙族的根基之地,在龙族最兴盛的时候,有上千条巨龙聚居在此,还有不计其数的从属于他们龙族,为他们龙族服务的水族。

    敖天当时问过他的父亲,那为什么现在水晶宫会变成了一片废墟。

    父亲说是因为龙族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敖天又问他得罪了什么人。

    父亲说他们龙族得罪了一只猴子,然后差点被那只猴子灭了族,不过再具体一些的情况,父亲也不是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