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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蝗母 (第2/3页)

然而然地就跟他多喝了两口。

    他酒量一贯是好的,除了脸上有点发红以外,一切如常。

    “.......你说要抓蝗虫,是跟你那私活有关?”

    “是,我要找三尾。”

    季商早就想好了说辞,此时应对自然是毫无滞涩。

    “三尾?是什么?”

    “就是一种蚂蚱的种类,斗蛐蛐的时候用得到的那种。”

    斗蛐蛐,或者说斗促织,一直都是传统的娱乐手段,上千年的发展,也形成了许多独特的文化和规矩。

    其中促织经里就说了,养蛰先养雌,通过三尾蚂蚱来培养蛐蛐的凶性。

    这种手法在现代发展得更加成熟,为了养成一只“大将”,别说三尾了,连人工激素都用上了,号称“养白虫”。

    季商把自己临时想到的理由说了一番,堂哥也不疑有他,只是劝道:

    “你这事儿也不能长久,赚一笔是一笔,不要太沉迷。”

    “这样吧,下午你就跟我去燕山草场,这一批的蝗灾基本就是从那里发源的,蝗虫----蚂蚱也多,能抓到几只就看你自己了。”

    季商心头一喜,确定了发源地,想去找蝗母就简单得多了!

    还抓到几只,一只足够!

    “行行行!我下午跟你去抓!到时候抓了没用的晚上让嫂子炒一盘菜吃吃!”

    “也好!这玩意儿好多年没吃了,你这么一提还挺想的。”

    正如季明说的,两人都是农村出身,小时候田间地头到处都是蚂蚱,随便一抓一大捧,去掉头之后生一堆火,丢进灰里烹熟,味道不算多么鲜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么一拍即合,季明也来了兴趣,他的工作本来就是以研究为主,并没有太多惯例性的杂事,放下碗筷帮着收拾完之后,两个大男人便跑去农科院借了捕虫网,气势汹汹地奔着燕山草场去了。

    要不怎么说男人至死是少年呢?

    午后两点的阳光炽热爆裂,季商和季明一人一瓶1.5升的大水,捉蚂蚱捉得不亦乐乎。

    然而,他俩抓到的都是一些普通的蚂蚱,除了体型肥硕一些,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这不免让季商有些头疼。

    当时昙迁说自己过来抓就行,只要看到就一定知道是,那说明蝗母一定有异常之处,甚至不需要额外描述的程度。

    可现在,这只蝗母在哪呢?

    大灾纪也没有提示。

    别无它法,只能尽量往蚂蚱多的地方走,说不定就能撞上。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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