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8章 王昇的“复制体”?  武道长生从内丹术开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8章 王昇的“复制体”? (第2/3页)

 至少元化的证道之路会极为艰难。

    但这一次,至少他能够看到的地方,腐朽命运大道派出的复制体行动,似乎和第一次没有什么区别。

    就是直接纠缠本体,似乎选择能解决多少本体就解决多少。

    唯一不同的就是复制体稍微强一些。

    但事实已经证明,这种方法并不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例如神途和悬空,上次他们解决了复制体,这一次也不会有意外。

    「没有其他的手段,腐朽命运大道这是彻底认输了?可若是认输的话,那就不应该再派出修行者,星空强逼?」

    他不相信腐朽命运大道会纯粹地送出好处。

    因为唯一能够想到的可能就是星空强行逼着腐朽命运大道参与。

    于是他的本体再次来到大道长河,想要得到答案。

    「不是强逼?」

    腐朽命运大道继续参与,星空根本就没有出手,而是主动。

    「主动派出修行者送好处?」

    实在是太过怪异。

    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然而就在他考虑的时候,又感受到一个顶尖圣皇进入至尊路。

    若是一般的十二境他自然不在意,可顶尖圣皇他无法忽视。

    因此下意识地查看。

    「至尊路开启也有几年时间,怎么现在才进入?」

    争夺道果,一步慢,步步慢。

    看似只晚上几年,实则慢的不是一点半点。

    何况在他感知中,五片星空所有顶尖圣皇都在第一时间进入至尊路。

    「新突破的?」

    可不看不知道,一看,王昇都有些维持不住心绪。

    因此闯入至尊路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

    己。

    或者说是他的「复制体」。

    王昇掩饰不住脸上的神情:

    「不可能,我是不可能出现复制体的,这是怎么回事?」

    正是因为了解腐朽命运大道的情况,他才更加清楚,谁都可能出现复制体,但他绝对不可能。

    可事实却是,他自己的复制体,出现在至尊路中。

    一模一样的相貌,甚至气息都一样。

    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实力。

    「复制体」的实力只有十二境,也就是顶尖圣皇,和他还差得远。

    毫无疑问这是腐朽命运大道的手笔。

    目的也极为明朗,那就是让他的「复制体」参与道果争夺。

    王昇眼神严肃,冷笑道:「我倒要看看,这‘复制体"的成色?」

    自己「复制体」的出现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但很快他就冷静下来。

    不管怎样,结果无法改变,「复制体」出现,他暂时不能亲自下场,直接将复制体给灭了。

    因此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别的方法。

    「倒是被限制了,腐朽命运大道恐怕就是打的这个主意吧?」

    如今他、星空还有腐朽命运大道三方,都必须在至尊路的游戏规则内行事。

    这样做,理论上来说对他的好处最大,因为不仅可以从腐朽命运大道那里吃肉,还能得到发育时间。

    因此他无法违背游戏规则的同时,也不想违背。

    自己的「复制体」出现虽然让他心绪波动,但还不至于让他不顾一切打破至尊路的规则。

    虽然不知道腐朽命运大道如何做到让复制体和他的气息都一样,并且实力相同,但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就是他的复制体肯定强大。

    若是参与到道果争夺,其他人根本就没有机会。

    「我已经突破十四境,腐朽命运大道都还派出了我的复制体,既然不讲规矩,那就别怪我也如此。」

    「既然想要玩,那就在规则内玩一玩吧,也不知晓,复制体和化身之间,会有怎样的碰撞。」

    在至尊路上,他原本只打算收割好处,没有想要其他多余的动作。

    可如今,情况变化。

    「谁说化身不能证道。」

    至尊路中,有很多的规矩。

    同样,道果的争夺,只要是没有在规矩的限制之内,都可以做。

    腐朽命运大道就是利用这一点,将他的复制体派出,哪怕他已经是十四境。

    既然如此,他自然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

    甚至他都想要理由:

    重走证道路,完善自己的修行道路。

    并且这还不是瞎说。

    毕竟之前开辟武道大世界,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