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40 选择防御的流刃若火  宇智波家的体术至尊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340 选择防御的流刃若火 (第3/3页)

种极为危险的事情,即便碎蜂是一个队长级别的战力,又能如何呢?

    不如在尸魂界继承四枫院家的底蕴,好好地当刑军和二番队队长,正常的活下去。

    四枫院夜一刚要和碎蜂说什么,脸色突然地一变,猛地看向了她的背后,大喝道:“谁!”

    “哟,被发现了吗?我还想再看看女人的打架呢,真可惜啊…”四枫院千日缓缓地从森林中走出,俊美的面容上带着邪笑,打量着这一对橘势大好的组合。

    “看你的灵压,你是四枫院家的?真是郁闷,怎么遇到了自家人呢?换一个杀吧还是…”四枫院千日摇了摇头,转身欲走。

    而此时,巨大的警戒烟花炸响在天空之上,碎蜂眯着眼看着四枫院千日离去的背影,以极为隐蔽的身形和迅猛的速度尾随了上去,用崔蜂刺向了他的背部!

    四枫院夜一呆呆的看着这一幕,脑中不断回想当年她当家主之时,悬挂在祠堂正中的画像…

    “真麻烦,我都说了不想杀人,为什么还要如此呢…”四枫院千日身影几乎像是瞬移一般,猛地出现在了偷袭而来的碎蜂身后,有力而纤长的五指攥成了拳,轰击在了她的腹部!

    噗嗤!

    碎蜂宛如破麻袋一般飞了出去,腹部被四枫院千日打出了一个透明的大洞,脸色苍白的躺在大地之上,处于濒死状态。

    “白打,说穿了就是速度和力量,技巧只是在和敌人的水平相差不大的时候,才有作用。”

    四枫院千日甩了甩手上的鲜血,笑着和夜一说道:“要不你和我讲讲,现在的尸魂界哪个家伙最强啊?我可是有杀人指标的,作为四枫院家的后辈,帮帮我这个前辈吧?”

    “越强越好,灵压越大越好。”

    四枫院夜一呆呆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古铜色皮肤的帅哥,或者说,是帅气的老祖宗…

    她想起来了,当年她是家主的时候,四枫院千日就是位列四枫院家祠堂正中央的存在,被称为“四枫院家有史以来最强的死神”。

    以及相传中,他明明是贵族却极为好战和嗜杀的性格。

    而更令四枫院夜一震撼的是,当四枫院千日出手之后,他的伪装似乎崩解了。

    之前的四枫院千日,从外表上看还是穿着死霸服的样子,灵压也夸张地不像话,但是总体还是一个常规的死神。

    但现在的他,双目已然变成了纯粹的猩红色,体表之上覆盖着白骨和混沌色的光晕,头骨之上也突出了两只大角,双臂之上缠绕着黑色的锁链,身后浮现出一个巨大的、流着血液的猩红光晕。

    化为这副形态之后,四枫院夜一更是震惊的发现,四枫院千日的巨大灵压,消失了!

    但看着眼前这一幕,四枫院夜一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这个四枫院一家的老祖宗,会是变弱了的形态。

    “瞬哄·雷神战形!”

    面对着无法理解的一幕,四枫院夜一选择进入自己的最强形态,但灵压刚刚凝聚到一半,四枫院千日带着腥风的拳头就贯穿了她的腹部。

    “喂喂…你真的是四枫院家的吗?我理解你要开启绝招,但是你这前摇也太长了吧,作为刺客来讲,真的不够格啊…”

    四枫院千日眯着眼,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杀死这个偶遇的后辈。

    而四枫院夜一,当她的身体被贯穿的那一刻,她的脸色就变得极为的苍白,四枫院千日仿佛有一种奇怪的力量,在伤害到她的那一刻,她的灵子就被不断地剥夺。

    “呀,这是个重量级人物啊,老队长来了。”四枫院千日随手一扔,将四枫院夜一甩到了一旁,回头看向了追击而来的死神们。

    而领头的,正是护庭十三队总队长,山本元柳斎重国。

    山本元柳斋重国死死地盯着四枫院千日的面容和异常的形态,恐怖的火焰瞬间包裹了他的身体,化作了冲天的火柱!

    「森罗万象,皆为灰烬!」

    “我来应对入侵者,其余人迅速救援伤员,然后退下!”

    “面对他,人数是无意义的,只会让老夫分心!”山本元柳斎重国猛地挥刀,雄浑的炎壁隔绝开了四枫院千日,厉声大喝道。

    跟在他身后的京乐春水,迅速地组织人救起了碎蜂和夜一,内心无比的震惊。

    他没想到,以山本元柳斎重国的性子,解放流刃若火之后,第一招会选择防御!

    “山老头竟然没把握以流刃若火的无上威势一刀干掉这混蛋,我从还见过流刃若火的第一招会是选择防御!”

    “这家伙,到底是谁!”

    (本章完)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