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5章 抓捕  洛杉矶神探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535章 抓捕 (第2/3页)

lapd!

    谢尔达,你被捕了。”

    在黑洞洞的枪口下,谢尔达不得已抬起双手,“你们怎么找到我的?”

    小黑走过去,给他戴上了手铐,笑道,“隔着几英里就能听到那群白痴喊你的名字。

    顺便说一句,你的名字烂透了。

    有一股屎味。”

    谢尔达“……”

    不远处,脏辫男子也被押上车,他挣扎着喊道,“你们为什么抓我?”

    大卫将他推进车里,“因为你持枪拒捕。”

    “我不知道你们是警察。”

    大卫直接关上车门,他才不在乎,反正来都来了,能多抓一个是一个,这群派对上的家伙都抓回去也不冤。

    ……

    劫案谋杀司,审讯室。

    返回警局后,卢克直接提审了谢尔达·卡尔。

    谢尔达·卡尔瞪着卢克等人不满道,“你们搞砸了我的派对。”

    卢克笑道,“你说得对,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公园里的人都抓进来,让你们在监狱里继续开派对。”

    “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那该怎么对你,像那群白痴一样高呼你的名字。”

    “哈哈……”一旁的小黑被逗笑了。

    谢尔达·卡尔露出愤怒的神色,“你们为什么抓我?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的律师一定会告你们。”

    “你认识拉蒂法·加洛吗?”

    谢尔达·卡尔撇撇嘴,“我是认识一个叫拉蒂法·加洛的人,但我不确定咱们说的是不是一个人。”

    卢克拿出拉蒂法·加洛的照片,“认识她吗?”

    “是的,我以前在监狱里服刑,她是狱警。”

    “看来你们两人在监狱里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所以你才会报复她。”

    “No,我们关系很好,我没有报复她。”

    “你们最近见过面吗?”

    “是的。”

    “什么时候?”

    “前天下午。”

    “在哪见面的?”

    “这是我的私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就因为我和拉蒂法·加洛是朋友吗?”

    卢克拿出一张视频截图,“这辆黑色雪佛兰轿车是你的吗?”

    “是的。”

    “前天下午,这辆车去过拉蒂法·加洛家。”

    谢尔达·卡尔耸耸肩,“那又怎么样?我只是去她家看望她而已。”

    “你们的关系有那么好吗?”

    “她是个很好客的人,不相信,你们可以问她。”

    “你杀了拉蒂法·加洛,现在死无对证,自然想怎么说都可以。”

    “what?你说什么?拉蒂法·加洛死了!”

    卢克道,“别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我知道是你做的。”

    “No,我没有杀她。

    你们在诈我……

    她根本就没死,对吗?”

    卢克拿出了拉蒂法·加洛在停尸间的照片,放到谢尔达·卡尔面前,“我帮你回忆一下。”

    谢尔达·卡尔张大了嘴巴,“上帝呀,她居然真的死了!”

    “你的演技不错,但这并不能证明吗你的清白。

    为什么杀她?”

    “我没有杀她!”

    “那你去她家做什么?”

    “我……我最近有些缺钱,想找她借点钱。”

    小黑撇撇嘴,“一个服刑人员向狱警借钱,这是我今年听过最好听的笑话。”

    “我承认我以前犯过错,但我现在改正了,我和拉蒂法·加洛现在是很要好的朋友。

    我现在有些困难,她主动要帮我走出困境。”

    小黑问道,“她借给你多少钱?”

    “两万美元。”

    “哇喔,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知道,所以我也很感激她。”

    小黑嘲讽道,“感激到请你那些狐朋狗友开派对,让他们高呼你的名字。”

    “嘿,我不是你们想的那种人。

    为什么一定要将我想象成坏人,如果你们已经认定我是个坏人了,那我说什么都没用。”

    卢克盯着对方的脸颊,“你什么时候提出向拉蒂法·加洛借钱的?”

    “就是前天下午。”

    “你在去她家前,有没有得到她的允许。”

    “当然了,我不会冒然闯入别人家。”

    “你怎么得到允许的?或者说,你们通过什么方式联系的?”

    “手机。”

    “你的手机号是多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