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子嗣 章节七十四 (第2/3页)
在丧尸用残缺双臂将身躯从地面上支撑起来之前,枫可就已经跳到了它的背上,握着玻璃钢匕首使劲扎入了丧尸的后颈里。
被冰雪冻住的皮肉很坚实,但依然无法阻挡这柄由刀艺大师精心打制而成的艺术品。
她一向都只要最好的——在她还没来到这颗星球之前。
这把精雕细刻、握把处融有千层华美金纹的短匕在到她手上前一直叫“龙吻”,但她不喜欢这个花哨的名字,所以她之后只管它叫做“玉米”。
噢,在这个时代,人类种植培育的转基因玉米大多是浅蓝色的,瞧着会同玻璃钢通透的靛青色有些像——只是颜色会有一点点像而已,一般来说,普通人都是不会把一把闪着寒光的泛蓝短匕联想成一根转基因玉米棒子的。
被割断脊椎的丧尸抽搐了几下就没了声响,成了雪地里一具硬邦邦的尸体。
压在丧尸背上的枫可等待了一会,确定这家伙彻底死亡后才放心地站起身来。
她随手耍了个刀花,将“玉米”别回了腰带,仔细地打量起这名天上掉下来的不速之客。
一顶脱线的针织帽、一套褪了色的破烂衣裤,还有绑在它身后的大背包都再清晰不过地表明它曾是一名无所畏惧的登山客——这个丧尸应当非常古老了,甚至有可能在毁灭这颗星球的战争爆发前就因为事故永远埋葬在了这座雪山之中。
至于为什么枫可敢认定它是个古代丧尸,那是因为她实在不相信现在还有人能在饥恐交迫中诞生出此般闲情逸致去爬山看水、登山望远。
可按理来说它早就该在文明崩溃的悠长岁月里腐烂化解了才对,只是它裸露在外的肌肉组织偏又保存完好,瞧着像速冻的新鲜海鱼般丰满生动——真奇怪。
要知道即便是在这样寒冷的地带,每年也总会迎来短促却温暖的夏季的——那它是从哪儿来的?更北方的永冻极寒区域吗?
那它应该走了很远很远吧,在清淡的白冷日光下艰难行过潮湿而无尽的冻土苔原,又在极地的璀璨星耀中蹒跚穿越稀疏生长于黑土上的寒带灌木。它踩踏尖锐的碎石、拨去阻路的树枝,寒风和暴雨没能让它倒下,林间回荡的啁啾鸟鸣便是它无上的赞歌——究竟是什么东西呼唤它前来的呢?这真是一个值得人去思索的好问题。
枫可向来不擅长思考,相比起那些叫她发困的高深难题,她更关心的一般都是去哪玩、吃什么之类的无聊的琐碎东西。所以她粗暴地一把扯下了丧尸的黑色背包,却痛苦地发现这不知道被雨水泡过多少次的大包底下早烂出了一个大洞——不管里头曾经装过多少好东西,它们都早在过去的长途中一点一点地漏光了。
枫可翻了好几遍,最后只能将这个冷硬的、空瘪的破玩意儿丢到了雪坑的角落里。不过丧尸的身上倒还有点有用的东西,至少它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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