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红薯粉工坊 (第2/3页)
这种玉米种好处就是可以自己留种,不需要依赖进口玉米种子,缺点也很明显,产量比进口的玉米种子差了很多。
不过不要紧,就算这些可以留种的玉米种子产量略低,可是这产量在这个明末世界也算是高产。
这个玉米种被李朝生种在了汤沟镇自己的那片土地上,为的就是留种。
这不留种不行啊,这未来地盘大了,玉米种的多了,全种高产的玉米种子,将来光运送种子也的把自己累死啊。
而这些个高产的玉米种都是经过阉割的,第一代长得棒子大,玉米粒多的,可是第二代,第三代,那真是产量感人。
一个大玉米棒之上,长二十几个玉米粒,怎么一个凄惨了得啊。
所以李朝生找到了原始的玉米种子,将来可以统一种这种玉米种子,这样就不用自己来回倒腾玉米种子了,不过现在这玉米只在李朝生汤沟镇的玉米地里播种。
而那片地李进理看了几次,一脸的不乐意,这玉米长得棒子太小了,只有别人家三分之二大小,产量太次了。
至于土豆,地瓜倒是都可以留种,不过这两样东西的储存时间不长,相对玉米来说,储存条件也有些苛刻。
因此只可以当几个月的主粮。
不过最近蓝田县多了个粉条坊,这可是一个新产业,据说是知县老爷开得。
蓝田粉坊!
李朝生看到面前这个挂着大招牌的房子,走了进去,一进屋,屋里的伙计迎了上来,对着李朝生道:“县尊您来了。”
李朝生摆摆手道:“大家伙忙着呢?”
听了这话,伙计道:“刚接到玉仙楼三百斤红薯粉条,二百斤土豆粉条的订单,我们正在加班加点的做呢。”
听了这话李朝生点点头道:“对了,最近生意如何?”
伙计道:“还行吧,不过人不多,基本就是那些富户家过来尝个鲜,穷人家没有来的。”
李朝生听了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做粉条挺费红薯的,虽然蓝田现在有点余粮了,可是还没有富裕到这种程度。
一般也就是富户来尝尝鲜,不过用量最大的是玉仙楼,这红薯粉条味道非常好,放进肉里就有肉味,放进菜里就有菜味。
无论是炖个小鸡,还是熬个白菜,放一把里面都多了一种口味,而且这东西很新鲜,开始拿出来的时候,很多有钱见过世面的富户还以为是燕窝。
因此也有人把这粉丝叫做赛燕窝。
李朝生询问了一下伙计,这时门口突然有人背了个口袋进来,伙计看了李朝生一眼,李朝生笑道:“先接客人。”
听了这话伙计迎上前,看着面前背着一个麻袋的老汉。
“大爷,您来什么事啊?”
听了这话老头一愣,看着伙计道:“你们这是做赛燕窝的吧。”
伙计愣了一下,也不知道老头在那里听的消息笑道:“是啊,不过那东西不叫赛燕窝,叫红薯粉,大爷您要做点吗?”
老头听了这话点点头,很不舍的把身后的口袋拿下来道:“我这有二十斤地瓜,你看看能做多少。”
伙计听了这话看着老头道:“大爷,我们这一般,七斤地瓜,一斤粉条。”
“啊,七斤地瓜,这,这也太贵了。”
老头听了这话一把护住了手里的地瓜,看了看伙计道:“能不能便宜点。”
伙计耸了耸肩道:“这个真省不了。”
老头听了这话有些失望的提起地瓜要走,可是刚出门十几步,转身又回来看着伙计道:“俺做了。”
伙计看着大爷这个样子,转头看了看李朝生道:“成,大爷,您这二十斤地瓜,我给您三斤粉。”
大爷听了这话本来不开心的脸上,多了些许笑意道:“那谢谢了啊。”
伙计点点头,转身拿着地瓜去上秤杆子,这时李朝生笑呵呵的看着老头道:“大爷,家里哪的啊?”
“蓝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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