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0章 九头蝙蝠王,灭!【求订阅!】  斗罗:我真不是冰神啊!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60章 九头蝙蝠王,灭!【求订阅!】 (第2/3页)

    意识空间。

    只有拿到剑芒,距离自己已经越来越近。

    而唐晨就像是消失了一样。

    “该死的唐晨!!”

    血色九头蝙蝠王意识到了什么,九双眼睛充斥着怒火,在意识空间怒喊着道,“本王死了,你也不会好过的!”

    “唐晨,唐晨,本王知道你听得见!”

    “……”

    “没有本王,你也活不下去!”

    “……”

    “唐晨!”

    “……”

    可是任凭它如何,唐晨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血色九头蝙蝠王很清楚。

    唐晨那个家伙,他绝对听得到自己的呼唤,他绝对能够听到的!

    而且现在可能就藏在识海中,默默关注着眼下发生的一切。

    至于他为何不回应自己……

    这个时候不回应,恰恰是最好的回应。

    蝙蝠王也并非愚钝之辈,它早在第一声呼唤没有回应的时候,就已经猜到唐晨是打算借刀杀人,卸磨杀驴。

    它猜到唐晨的想法。

    但是没想他,竟然会这么快。

    还没有彻底摆脱危机,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自己死!

    可是自己死了,唐晨他能跑掉吗?

    要知道如今两人的精神之海已经绑定在一起,他死唐晨也会受到重创。所以蝙蝠王想不明白为何会这样选择,但是眼下局势已经说明一切。

    “……”

    剑芒已经近在咫尺。

    最后的一道光幕也被轻松破除,他的面前已经再无防御。

    而剑芒却还是威势不减。

    “唐晨!”

    看着面前的蓝色剑波已经越来越近,蝙蝠王知道现在已经退无可退,此刻眼神中充满怨毒,“本王就算是死,也决不会让你好过!”

    轰!

    话音刚落,一声巨响中。

    冰蓝色的剑影完全笼罩住血色九头蝙蝠王,将它的精神体完全洞穿。

    就像是被无数把锋利的刀片切割着。

    不消片刻,就完全消失在正片识海。

    而解决完蝙蝠王后,冰蓝色的剑芒也完成自己的任务缓缓消散在空间中。

    而血色九头蝙蝠王在消失前的最后一秒却留了一手,将剩余的精神力量聚集在一起,血红的能量向着意识之海轰然撞击!

    它要毁掉意识之海,纵使是死也要让唐晨陪葬。

    而且为了防止被剑光波及到,它还特意等到一切恢复平静才触发。

    “……”

    轰!

    火红色的能量如同一只小型的蝙蝠,悍然飞向意识之海的中心处。

    咔嚓!

    但是就在它要爆发的最后一刻,一双宽厚的手掌突然出现在面前,因为之前两人的意识之海已经融合的远古,他借此阻止了这团能量的引爆。

    不过引而不发,同样也消耗了他不少的精神力量。

    “若为如此这个死法,倒是便宜你了!”

    唐晨冰冷的眼神扫过九头蝙蝠王陨落位置,的看着已经满目疮痍的精神之海,平静的眼神也是不免有些心痛。

    “……”

    意识重新回归到身体。

    唐晨更能感受到,身体到底有多糟糕。

    要不是有强悍的体质支撑着,换成普通封号斗罗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

    而且体内那股冰寒之力并没有全部消失。

    它们混合在血脉之中,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最重要的心脉,如果这里也被完全冰封住的话,那就算他是半神也已无力回天。

    现在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尽快清除体内的寒气。

    但是眼下情况危急,根本没有时间安心来调养。

    必须要尽快离开这里,否则说不准会不会再有攻击袭来。

    “……”

    唐晨也只能依靠身体硬撑着离开。

    好在虽然血色九头蝙蝠王已陨落,但是他带来的蝠翼并没有消失。

    依靠双翼上着残存的能量,带着唐晨快速消失在天际。

    “灵天……”

    “今日的仇怨,老夫记下了!”

    ……

    ……

    与此同时,血色平原。

    “看来还剩下一个完整的意识……是血色九头蝙蝠王,亦或是唐晨?”

    “不过剩下谁都不重要了。”

    看着唐晨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视野中,灵天轻轻滑动一下冰霁剑,淡蓝色的光芒却一闪而逝,而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