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迟到的信 (第3/3页)
纪念那段岁月。
战争年代,我跟随部队带着念戈漂泊的广阔的平原,峻秀的雪山以及茂密的丛林里,一边扛着枪(麻瓜的武器),一边抚养他长大成人。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
念戈一点点长大成人,战争一天天变得惨烈与残酷。
念戈理所应当的加入了部队,浴血厮杀,然后,我看着他倒在战场上……
漫长的战争岁月让我变得疲惫和麻木,我累了,我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建军(哦,建军是念戈的孩子,别嫌弃这个名字不好听,当时那会儿非常流行),第一次的,迫切的想回来找你。
只可惜,彼时的中国,仍处于动乱之中,我求路无门。而且,或许是因为邓布利多家族血脉中隐藏力量的影响,同样没有魔法天赋的建军身体很不好,体弱多病,我不能任性的不管他来找你。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被耽搁了。
一转眼又是四十年的时光匆匆过去,期间,我的国家终于远离了战争的影响,逐渐恢复了稳定,看到已经四十岁,终于有了孩子的建军,我又重新燃起了寻找你的念头。那时的我已经年近百岁,为了让我不留下遗憾,建军决定带着一家子一起定居伦敦。
我们花费了五年时间漫步在伦敦的街头,走过这座历史悠久城市每一条古老的街道,只为搜寻魔法世界的蛛丝马迹,我们没敢提起你的名字,因为我害怕那会给你带来麻烦。
可能有许多次,我们已经接近成功,但是每当我们有所发现时,总会奇怪的神智恍惚的出现在家里,对刚刚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映像。想起你曾经告诉过我的那些关于魔法的事情,我想我们可能中了巫师们施展的遗忘咒。
麻瓜和巫师们虽然生活在同一片蔚蓝的天空下,但却是两个不同世界的生物,那时,我忽然想起了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是的,找到你,只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妇人愚蠢的坚持罢了。
周南六岁了,他的父母亲认为他应该回国接受教育,而不是整日被我们丢在家里和邻居家的小女孩玩过家家,纵然再难割舍,我也没有资格去耽误这孩子的一生,于是,在伦敦生活了五年的我们回到了国内,我明白,这一次的离开代表着我此生再也没有机会和你碰面……
(此处有泪痕)
有时候我真的疑惑不解,究竟命运是在诅咒我,还是在诅咒邓布利多家族的血脉,回到国内的第二年,建军和他的妻子出了一场车祸,不幸离世了…
我太老了,耳朵已经听不清晰声音,腿脚也早就不利索。好在周南这孩子打小就机灵,虽然只有七岁,但是他将我这个昏聩的老妇人照顾的很好,而且,因为我在战争年代立过功勋,我的儿子也牺牲在战场上,每个月我们都能拿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这可以确保我这个快死的老太太不必流落街头…
喔,对了,关于周南,他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谨慎的性格有点儿像你,你敢相信吗,阿不思,他一直在隐藏自己的魔法天赋,就在我们几个大人的眼皮子底下,而我们对此居然一直一无所知,如果不是两个月前我意外发现了他用那些把戏赶跑了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恐怕我会跟他的父母一样,到死都不会发现他隐藏的秘密。而正因为这个发现,我萌生了写下这封信,告诉你一切的念头。
我快死了,阿不思,每一个朝阳初升的清晨,我都能清晰的感受到生命的力量在从我身体里消逝。
我们终将度过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阿不思,对于死亡,我没有什么可惧怕的。回首过去,我似乎留下了很多的遗憾,但说起来,恐怕真正可以算的上遗憾的只是没能再见你一面,没能让你见见念戈和建军。我时常幻想,如果当年我没有离开戈德里克山谷,没有从你的身边离开,那我的一生又会是怎样…
我将会把这封信交给周南,并委托他将信转交给你,我相信如果你还活着,那么这个聪明的孩子一定会找到你。
阿不思,周南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牵挂,我希望往后的日子里,你能够好好照顾他,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他一个名字,作为邓布利多家族的后裔,他应当由你亲自取一个足够荣耀的姓名。
唔…我有点乏了,写信对于一个百岁老人来说可真是件耗费精力的事…
那么…就这样吧阿不思,周南已经在楼下喊我吃饭了,这个孩子很有做菜的天赋,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巫师,我想,做厨师对他来说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最后,衷心祝愿你在以后的每一个旭日初升的清晨和红霞万里的傍晚都能充满笑容!
一生视你为挚爱的
周婉月
1991年5月7日
…………………
…………
当邓布利多从伏案中抬头来,镌刻岁月刀痕的苍老面容已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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