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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1章 赶集 (第2/3页)

带在身上炫耀,古代的武器是很贵的。

    如果不是赵大力家境在平民中还算殷实,赵旭是打猎的高手,经常有收获,这一身行头普通老百姓想都别想。

    北方的冬天还是很冷的,尤其是朝歌县靠近淇水,更是湿冷,两人身体素质都很不错,加上赵家村离朝歌本就不远,不到一个时辰,两人就赶到了县城。

    朝歌,是商朝国都,商王盘庚时期,将商的国都迁于殷,武丁、武乙、帝乙、帝辛四个帝王以殷为都,商纣王执政时期扩大殷都至于沬邑,大修离宫别馆,称为朝歌。

    在作为商纣王的国都时期,朝歌达到鼎盛,历史记载朝歌非常繁华。

    不过,那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了,现在的朝歌只是魏郡下的一个普通小县。

    因为下雪,县城的街道上的行人寥寥,县城内最繁华、商铺最多的街道上的行人也只是零零星星、并不算多。

    只有一些普通的百姓还开着店铺,偶尔传来的叫卖声才让这个清冷的小城里有了一丝人气。

    看着赵旭左右打量的眼神,赵大力感慨的说道:“旭哥,去岁司空出卢龙,征三郡乌桓,听说已经大胜而归,也不知道回邺城没有。”

    赵旭当然知道曹老板已经回来了,到时候还会在邺城挖个池塘练水军,当然,对赵大力不能剧透。

    他打量着街景,随意的答道:“司空雄才大略,必然已经得胜而归了啊。我说你小子,就是一个木匠,除了偶尔跟着我去打猎,和打仗都不沾边,问这个干嘛?”

    赵大力吸了吸鼻子,“不为啥,旭哥,咱们朝歌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每年临近岁旦,县城里就会变得很热闹,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商贩,各种各样的商品可以把我眼睛都给看花。可是自从司空和大将军开始打仗,这朝歌就没以前热闹了,大将军当年到处征兵,咱们村也出了不少人,和咱们关系最好的二狗哥和石头哥他们都去了,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听说都死在官渡了。留下他们家的孤儿寡母和老父老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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