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50.阴影中的血色暴君(4000)  从神父开始克苏鲁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150.阴影中的血色暴君(4000) (第1/3页)

    在月涌市之下,藏着……

    一座城市!

    属于食尸鬼的城市。

    起初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哪怕是安乐都有些惊讶。

    可反复查看独眼食尸鬼的记忆,他还是确认了这一点。

    准确来说,不是在现实中的月涌市城下,而是……在这梦境中的月涌市下。

    或许有人会认为,只是梦境中的城市,那有什么大不了的?

    倘若只是一般人的梦境,不过仅仅是他们脑内的活动,无论是梦到兔(喵)女郎学姐、梦到电子羊,还是在梦中暴打公司里的领导,亦或是对心目中的女神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那都只是纯粹的梦而已。

    不会危及到他人,只存在于个人的思维。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一旦和超凡的特性产生联系,事情就会不再寻常。

    不要靠近超凡,否则会变得不幸。

    这句话即便有些偏激,但仍算有几分道理。

    在一般的梦境中,当做梦者意识到自己在做梦时,就会从梦中惊醒。

    再极端一些,只要通过自杀的手段,便能清醒过来。

    然而在这个梦境不同。

    安乐从塞蕾那里得知,如果超凡者在这里自杀,极有可能导致在现实里再也不会醒来。

    至少,也会让灵魂的一部分永远的留在这里。

    沾染了超凡特性的梦境,既是虚幻的,又是真实的。

    虚幻是指,梦境不存在于现实,梦境之外的人无法触碰到这个世界。

    真实则是指,被拉入梦境中的人,所遭遇的一切都显得无比真实,几乎无法分辨和现实的差距。

    而在梦境中受到的伤害,一定程度也会反馈到现实。

    关于在梦中被食尸鬼吃掉大脑就会变成食尸鬼的传言,可不是假的。

    像是这样一个空间巨大、且包裹了整个城市的梦境,其能发挥出的效果,是异常可怕的。

    试想一下,倘若它拉入的不仅是安乐等误入小巷中的人,而是整个月涌市的居民……

    想到这里,安乐忽得一怔。

    他又想起了那些血圣器的碎片,它们和食尸鬼的出现,会有什么联系吗?

    ******

    沿着记忆中的道路,安乐向着白天里的小巷前进。

    那里,或许隐藏着令他摆脱这个梦境的契机。

    而一路上,安乐碰到了更多的食尸鬼。

    这类生物,对活着的血肉有着异常敏锐的感知,就好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迫不及待的向这误入它们乐园的人类涌来。

    不过,事实上,它们只是在迫不及待的送死而已。

    凡是安乐途经的道路,便会留下数量不等的残破肉块,难以拼凑成完整的尸骸。

    喷溅而出的血迹染红了地面。

    除去那些有一定智力水平的低等食尸鬼以外,城市内还有很多类似白天见到的变异老鼠一样的动物,它们具备食尸鬼的一部分特性,凶残、好斗,且天生对活物抱有敌意。

    这些变异动物的数量,甚至还在食尸鬼之上。

    安乐对它们一视同仁,以最粗暴的方式,给予它们死亡。

    倘若在平时、现实中安乐,大概率会选择暗中前行,在不被它们发现的情况下,前往目的地,决计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如同一个莽夫横冲直撞,清扫着眼前遇到的障碍。

    即便“把敌人全部杀死”,也能算是一次完美的潜行。

    但随着被安乐打爆、杀死的食尸鬼和异变生物越来越多,他愈发开始享受这种感觉,甚至称得上……乐在其中?

    也是在潜移默化间,安乐的性格渐渐向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方向转变。

    而他惹出来的动静,自然惊扰到这座城市里的其他存在。

    ******

    冬野明日香的神情有些恍惚,迷茫的看着窗外……这里,是哪?

    距离她醒来已经过去了十来分钟,但冬野明日香仍没能搞清楚状况。

    这间卧室里熟悉的布置,证明这里是她的家。

    但是这小房子里,却不见弟弟妹妹们的身影,显得宽敞了一些,不再像平时那样逼仄。

    窗外的街道上更是死一样的寂静。

    要知道,冬野明日香居住的地方,虽然在主城区内,但是却处于治安不太好的地区,经常有醉汉和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