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三十六章 这才是我真正的实力  我这么天才为何还要收徒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三十六章 这才是我真正的实力 (第2/3页)

    等到尘烟散去,黎长生的身影,从深坑中爬起来。

    他的身上没有受太重的伤势,但是,也不是全部完好无损。

    神器固然有自己的防御力量。

    但是神器也有自己的极限。

    当然,这不是说,小佛陀寺方丈,目前通过秘术,把自己提升到百域战神五重境的修为,就能够打碎神器。

    只是,黎长生给神器输入的力量有限,限制在他的十域武神巅峰修为,无法发挥出足够的力量来。

    所以神器给他提供的防御值,也只是达到一定限额程度。

    天空中,金光缓缓降落,展现出来小佛陀寺方丈的身躯。

    他现在的身躯,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

    他的身高,涨到了两米二五。

    那原本正常人的身躯,此刻肌肉爆棚,即便是最强健的健美冠军,在他面前,也要黯然失色,自惭形愧。

    他身上的肌肉,都已经变成了块状,看起来好像是鸡蛋一样。

    血管覆盖在上面,随着鲜血的流动,宛若有生命一般,不停的起起伏伏。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战斗,还是用秘法又吸收了一些弟子的血液,他现在的气息,已经提升到了百域战神六重的气势。

    看着下面,受伤不大的黎长生,他并没有过多的生气,而是脸色淡然道:

    “刚刚我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你,到底是谁。

    你的剑意,那么强大,修行的功法,又像极了传说中,太一剑道的太一剑。

    现在,看到你身上还穿着神器铠甲,我想,我应该已经明白了。

    你的身份是什么。”

    黎长生并没有回话,他则是继续开口道:

    “听闻,太一剑道,最近出了一位天资卓越的圣子。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圣子,应该就是你吧。”

    小佛陀寺方丈微微一笑。

    “本来嘛,你我之间,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可惜,你偏偏来到我小佛陀寺捣乱。

    现如今,即便是我杀了你,太一剑道,也无法像佛门问责。

    而我如果斩杀你,为佛门消除一个强大的,其他门派的天才,佛门也必然会对我有所奖励,不知道黎圣子,可赞同我这番话?”

    黎长生冷哼一声。

    他可不认为,对方会无聊到这种境地,杀他之前,还要专门跟他分析这些东西。

    “有什么想法,就直接说出来,别在这里阴阳怪气的。”

    方丈微微一笑。

    “其实以黎圣子的剑道天赋,何必非要呆在太一剑道呢?

    我佛门,才是普天之下的第一大宗门。

    佛门香火鼎盛,分舵遍布全世界各地。

    要说功法神术,我佛门,更是多如过江之鲫。

    黎圣子若是愿意加入我佛门之中,我保证,黎圣子在佛门之中的地位,绝对不低,其待遇,更是不会输给太一剑道。

    更甚至乎,我还可以把黎圣子的师妹还给你,如何?”

    黎长生心中冷冷一笑。

    好一个老秃驴,想的可真周到。

    自己这一次,破坏了小佛陀寺,他身为小佛陀寺的方丈,就算是斩杀了自己,功过相抵,恐怕也未必能够有什么太大的奖励。

    而且,万一弄个不好,为了平息太一剑道的怒火,佛门还有可能,把他给推出去。

    所以,在真正斩杀自己之前,他选择的是劝降自己。

    如果能够劝降自己的话。对他而言,是极为有利的一件事。

    首先,自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剑道天才。

    说句不好听的,自己在哪里,都有足够的资格,得到丰厚的待遇。

    除非对方宗门是沙雕。

    其次,自己是太一剑道的圣子。

    太一剑道在神界,虽然算不得最顶流的势力,可怎么着也是一方大势力。

    如果连太一剑道的圣子,都被度入佛门,这对于佛门的名声而言,得是多么巨大的一个提升?

    如果说,斩杀自己的话,佛门还有可能会把小佛陀寺的方丈推出去,但是如果他把自己度入空门,那他绝对百分之百会得到巨大的褒奖。

    人总是要追寻利益的脚步,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先劝降黎长生,而不是直接斩杀黎长生。

    黎长生揉了揉手腕,淡然一笑。

    “听起来,好像还挺不错的。”

    小佛陀寺方丈的脸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