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七章 有人捡我的骨头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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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 有人捡我的骨头 (第2/3页)

到。

    安息之液储存了很多,都有大木桶装着密封储存。不过死亡气息达到饱和之后,即使敞开着盖子,安息之液也不会很快的弥散。

    反正洛克的骨架里已经没有灵魂了,不需要敞开着,倒进安息之液后盖起了盖子,希望桶里的安息之液,能修补洛克的骨架。

    有些无聊的卢瑟向安格问到:“大人,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都躲进来半个月了,那些追兵应该走了吧。”

    “半个月吗?再躲……”安格想说再躲几十年吧,反正他在这里呆了一千多年,有地可以种,不会很无聊。

    不过话没说完,他就感觉到点什么,扔下一句:“有人动我骨头。”就出溜一下不见了。

    没有什么高强度的搜索行动,能持续半个月之久,特别是毫无线索,刺客很可能远遁千里的情况下,各方搜捕的人手早就散去了,只在一些关键的路口设下关卡,盘查来往旅客。

    不过关卡从设立开始,就不光能盘查刺客了。

    普通人很快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虽然死了一位红衣大主教,是轰动整个世界的大事,但又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

    贫民百姓的生活总要继续,再不出来工作,明天可能就会饿死在床上,呃,对不起,说谎了,家里没有床。

    老约翰背着竹筐,一瘸一拐沿着十几天前剑士们开辟出来的林中小道,钻进了树林里,采摘着各种野果,野菜,野菇,还顺手布置了几个捕小兽的陷阱,如果运气好,明天可能就有小兽肉吃了。

    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最近这些年,粮食越来越少,动不动就闹饥荒,哪有多余的粮食养牲畜,靠捕猎而来的动物数量稀少,有也轮不到老约翰这种破产农民。

    幸亏年轻的时候,跟着一支佣兵团四处游荡过一段时间,学会了不少捕猎的小技巧,偶尔能捕到一两只小鸟小兽,日子过得比别人要自由一点。

    可惜啊,如果再年轻十年,如果脚上没有伤,老约翰一定把自己那点破家当全烧了,然后找个佣兵团混日子,老死在外面不回来了。

    贫民百姓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连他这样算有见识的人,都成了破产者,年轻时候攒下的钱买的几亩地,全变成贵族老爷家的了。

    现在的他,只能采点野果野菜,有一天活一天,毕竟再落魄的佣兵团,也不会收一个老瘸子。

    这里拔拉一下,那里拔拉一下,在一处树丛里,老约翰发现了一具灰不溜丢的骸骨。

    “唉,异乡的苦命人。”老约翰见怪不怪,也不害怕,反而叹了口气:“帮你找个安息之所吧,希望你灵魂安宁。”

    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老约翰听说过一个宗教,叫不死神殿,里面的神能永生不死,并赐予信徒永生,灵魂安宁就是他们最常用祭语。

    老约翰根本看不到,随着他的话,自己体内涌出了一缕魂焰,没入了眼前这堆骨头里。

    正常的信徒奉献魂焰都是一道一道的,这个老约翰只有一缕,可见是信念毫不坚定的泛信者。

    不过就因为这缕魂焰,骨架的头颅里刚要燃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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