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五章 只有杭州和江湖” (第2/3页)
蹈,体态曼妙,顾盼生姿,脚腕细白,坠作响金铃,雪白肌肤,清凉无汗,动作之间眉目冷傲如冰雪。
在这样烈日之下,宛如那天山传闻的雪女一般。
旅人何曾见过这样景象?
只觉头顶烈日都被消磨不见,只见阵阵雪山拂过凉气铺面。
这样幻觉加持,竟然让旅人活活走出了大漠。
而在另外一本记载天山书中文曰,天山山脚,肉眼可见白羊绿草,远处便是重重林木,若非如这草地林木,那么雪山吹风,就会严厉似刀,割在脸皮之上,如被利甲狠刮。
这一切。方易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烈日当空直晒是个什么感受,他自小就受祖母宠爱,少年时候连第一次学骑马,祖母都要在旁边不错眼珠的盯着,还必须父亲再三和祖母保证那那匹温顺,不会发狂。但是即便如此,祖母还是担心。
祖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
家中也是明白的很:祖母的小女儿,方易的小姑姑,在十二岁那年骑马的时候,不慎从马上摔下去,当场断了脖子。
祖母也是在当时白了满头的发。
这件事情成了方家的痛点。祖母也因此,生怕方易也如此。祖母不敢说,
方易因为这样缘故,和祖母的沉痛爱意。
他的马术也算不上精湛。
他和楚家小姐成婚之后,另外开辟了府邸。
方家的祖宅不在金陵。方易可以大大方方在金陵的官邸给娇妻辟一片跑马场。
楚家小姐喜欢红衣,爱穿斤装,配金色发冠。她如此骑着一匹踏雪宝马在烈日下御马飞驰,迎着风回首对方易一笑。
方易觉得,倘若那书中大漠烈日如斯,他做旅人,必然不会跟着那幻境中的天女走。
他不曾见过江湖,楚小姐也没有见过。
但是楚小姐见过大漠,见过真正的沙场。
他们一文一武,即便不能真正战场并肩杀敌,却也能做到珠联璧合。
......
方易二十二岁。
遇到了自江湖而来的雁回楼。
那个时候雁回楼也不过二十六岁。不论婚嫁,也不爱美人,江山美眷,在他眼里,都不如风流天下的自在,和他手里的回楼宝剑。
雁回楼是江湖传奇。他的出身,师门都已经无从可寻,连他的年纪模样都成了传奇。
但是他的传奇更多的不在于他的武功或者剑法,他也没有任何的暧昧风情。世人都知道他纵横江湖,无人能敌,他行走天下,只为求一知己。功名利禄,与他都成浮云。
他是个江湖侠客,却有一身的魏晋风骨。
雁回楼大幸,他果真如愿遇到知音。当时雁回楼尚且只有二十六岁。
雁回楼在金陵的悦来客栈饮酒,他酒量很好,千杯不醉。一口烧鹅,一碗烈酒。看得身边那个眉目如画中仙的年轻公子一脸受惊。
那公子一声锦缎长袍,从头到脚都是精致无比,连腰间随意一块玉佩,都可以抵下这整间酒楼所有。
悦来客栈并非只有豪侠正派人士了,那小公子招摇无比,不管是容貌亦或者打扮。恨不得天下皆知他是个权贵公子。
恨不得让整个悦来客栈的恶徒都知道他是个肥羊。
且还是个花容月貌的肥羊。
偏那小肥羊浑然不知。依然等着一双好奇如小绵羊一样的眼睛看他。小公子穿银色缎面袍子,面色也白,唇色红润,真如一个天真羔羊。
偏羔羊组词,头一个想到就是待宰。
雁回楼酒意正酣,心情愉悦。便朝这小肥羊,不对,小公子招手。
小公子是真的傻,就那么走过去。
端起雁回楼斟过的酒,仰着脖子要一饮而尽。
那可是悦来客栈最烈的酒,没有酒量的光是闻闻都要发晕。而这小肥羊,不对,小公子一看就是喝着甜醉芬芳的桃花酿梨花白和青梅桂花酒的。
如何忍的下这样的?
当时就晕乎乎,真成了个挂着傻笑的小肥羊了。
真是小肥羊,小公子的脸原本还算是有个小小尖下巴,结果这半碗酒下去,脸就给肿了——自己捏的,他强行支棱自己的脸,还是动摇西晃,就使劲支棱,把自己一张粉白的脸给揉捏成了个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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