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百三十四章 啊,我还是大意了! (第2/3页)
些太多,远超正常游猎部落的比例…
海风呼啸,一杆截短破烂的羽毛旗帜,一只神鹰的飞羽,表明了他们的氏族身份。他们虽然很像荒原犬裔,也在荒原边缘的地界上,但并不是来自荒原…他们来自厮杀不息的高原诸部,是最后一支打着塔拉斯科王国旗帜,唯一一支抵抗了墨西加人十年的「伟大」氏族,羽毛氏族!
「三神庇佑!先祖庇佑!终于看到了大河!继续走,我的武士,我的兄弟们!到了大河边,我们再修整喝水,找那个富庶的寨子抢上一把!…」
羽毛亲王彭瓜里穿着破旧的皮甲,拄着一根结实的长矛,脸上一半是汗泥,一半是汗灰,就像是刚刚挖了煤。他头上的贵族羽冠消失不见,变成了乱糟糟的鸟巢,脖颈的黑曜石项链也无影无踪,反而挂了一双破了洞的草鞋。而眼下羽毛浑身上下,只剩下一件皮甲,一件短打,一双草鞋,一个水袋,还有一把匕首和长矛。
如果天空家主奥尔塔出现在这,再见到这个不共戴天的羽毛仇人,他一定会满脸困惑:这真得是荣耀贵族、自封亲王的羽毛吗?这难道不
该是个,刚刚从黑石城矿区中逃出的矿奴吗?…
然而,旗帜不会说谎,长矛也不会骗人。哪怕从羽毛贵族亲王混成了乞活帅,羽毛彭瓜里手中,还是死死攥住了他的「乞活军」。两千多来自羽毛氏族的亲族武士,就是他「走」遍天下,逃往各方的最大依靠!
想到这,羽毛彭瓜里环顾左右,看着他的武士和兄弟,心中生出一股豪情和力量。在他周围,正是前军两千多齐整的羽毛氏族武士,人人都有皮甲!
这些羽毛武士握着青铜枪尖的长矛,还有一些背着明显有力的大弓,也不知道是自己造的,还是从与墨西加人的十年战争中弄来的。眼下,这群羽毛武士虽然衣衫破烂、灰头土脸,皮甲上都是泥灰,神色却颇为镇定,动作也老练的很。很明显,他们都是打老了仗的精锐武士,十年跑路的不死老兵。
「我的羽毛亲族!我最勇敢的武士与兄弟!勇敢,勇敢!…你们跟着我,一起挨过墨西加的铜箭投矛,挨过雷霆的铜兽炮轰,挨过爆炸的陶蒺藜,挨过冲锋的枪阵与战斧…我们又一起跑,跑过高山森林,跑过平原沼泽,直到这片西北广阔的海滨,连一个部落都看不到的好地方…他阿母的,不说了!我说不清,反正意思都在这了…继续跟我走吧!」
「是!跟着族长走!…」
前军武士们的回应有些有气无力,不过也算是正常,毕竟大伙刚刚走过一片泥沼,还丢了几条探路的杂裔性命,士气也就这个样子了。反正,都是拖家带口一个氏族的,也跑了这么多年了,根本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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