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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空的守望者 (第2/3页)

    而那天下午上课的时候,顾觉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同桌,岚堇仍在认真的听课,浑没注意自己如火焰的眼眸。这让顾觉倍感寂寞,望着窗外即将落山的夕阳,心思泉涌,于是就在桌面上轻轻刻划了一句话:「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顾觉抚摸着桌面上的话语,似乎听见了心碎的声音。这已经是所写的第八句话了,看着一段又一段的痴言,不禁痛不欲生。

    「我在屋檐下,轻轻地画沙,风带过了树梢,风铃着魔般沙哑。」

    「凿开结冰的情话,假装傻傻的笑,谁还当真就像听童话?」

    「怎么放下她,听不懂知了,只道当时年少,一人摇晃在天涯。」

    「背上幼时的吉他,没有人是牵挂,就装作我已忘掉了她。」

    「你的笑容没能倾国却倾了我,而我却不是你的国。」

    「说好的誓言流进了脉络,是命运爽约了我的血。」

    「如果连想你都是我犯下的错,那我宁肯一错再错。」

    「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但从那天以后,顾觉就再也没在桌面上写字。因为第二天岚堇就转学走了。有的同学说,她们全家人都移居到了上海,去了那个遥远的城市。

    顾觉怅然若失,连最后一次的离开,她都没有搭理自己,不说一句话,就这样决绝的离了开。

    春天过后,夏天拖着悠长的脚步赶来。小学六年终于画上了句号。

    顾觉收拾好书本,离开曾经待了六年的校园,但他没有继续上初中,只是选择了外出打工,而打工的方向就是那个遥远的上海。

    只是,这一去,他再也没能回来。

    ⑧

    顾觉只身来到上海,找到一家小饭店刷碗盘,老板说,到过年的时候一块算工资。

    其实,顾觉并不在乎工资,只要可以再次看到她,哪怕只一次,也就很满足了。可是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巧遇一个人,这种几率无异于百年一遇的彗星扫月。

    当这一年的第一场雪落在上海的时候,饭店倒闭,老板卷铺盖跑路了,顾觉没得到工资,身上没有一分钱,一个人穿着单薄的寒衣溜转在风雪交加的车水马龙之中。饿了就忍着,困了就露宿街头,单薄的身影在路灯下一晃一晃,他怕家里担心,没敢跟家里打电话。

    他并不是学会了坚强,而是学会了不在乎。他觉得什么都已无所谓,在他看来,富可敌国与一贫如洗没有什么不同。

    这一夜,北风大作,顾觉缩着身体冷冷地睡在路灯下,梦中又回到了小学教室,夏日昼长,树叶在微风里拂动,如风铃的叮咚声。粉笔划过黑板的哗哗声。翻书声。蝉声。自己趴在课桌上晒暖阳,身旁坐着偷吃零食嘴里边正咔嚓咔嚓响的小岚堇。

    可后来岚堇不见了,阳光消失了,连整个小学都隐去了轮廓,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之中。这个梦好长,如一辈子那么长,当梦醒的时候,顾觉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个穿着黑色祭司袍的神父站在一旁为自己祈祷。

    顾觉努力撑起身体,问,这是什么地方?

    神父睁开眼来,满面虔诚,说,这儿是基督教堂,感谢上帝,你终于醒过来了。

    顾觉说,谢谢。

    说着下了床,就要离去。

    神父说,是上帝拯救了你,你倒不用谢我。

    顾觉想了想,说,神父,带我去神前祷告吧。

    当顾觉跪在十字架面前祷告的时候,突然觉得心里好安静,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安静,整个教堂仿佛整个世界,远离了地狱的尘嚣。

    顾觉说,我愿意一生跪在这里,祷告,至死。

    ⑨

    顾觉虔诚地翻看着《圣经》,一页一页仔细地翻阅,当翻到一半的时候,顾觉也已长大,这一年,2012年,顾觉二十一岁了。

    顾觉穿着宽阔的祭司袍,站在一无所有但无比繁华的神殿里面,面目静谧,神态安然。

    华美的教堂内,顾觉为众生解读约翰福音,他已成为一个年轻的祭司,看着满座的信徒,他讲说旧约,心如止水。

    顾觉静静地说,摩西带领耶和华的选民,亚伯拉罕的后裔,以神的名义号召众百姓,离开埃及长老的魔杖,红海从中分流,路无阻碍,磐石上涌出可饮用之水,神照看着他的选民,并定下《十诫》让众百姓信守。

    空荡荡的教堂,顾觉的声音在无限回荡,仿佛来自另一个国度。

    夜黑以后,顾觉习惯每一个夜晚都去城市中央的广场上,坐在石沿上弹着吉他唱着歌,满目的霓虹灯,满目的人潮汹涌。

    顾觉可以在熙来攮往的街头突然感受到一种安静,一种来自于灵魂的安静。他总是反复地唱着一首歌,顾觉把这首歌叫做《等》。

    有时候会很多人伫足在那儿认真的听赏,有时候就只顾觉一个人在大雪中在月光下在风雨里静静地唱。很多人以为顾觉是个街头卖唱的歌手,所以当他唱完一首歌的时候,在他面前已经堆积了很多钱,但顾觉看也不看,每次都是背着吉他默默离开,任钱币在风中飘散。

    这一夜,月光凝静,当顾觉背着吉他走回教堂的时候,却看见一个颓废的老头在教堂外面游荡,如同一个孤魂野鬼一般。

    老头说他想进去教堂里面跪在造物主面前忏悔,顾觉说,神父已经睡下,我没有钥匙,不如明天白天你来吧。

    老头很失望的“哦”了一声,托着缓慢的步伐渐渐离去。顾觉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却有种兔死狐悲的感伤,顾觉在心里默默祷告,努力克制住这种感伤,爬上墙头跳进教堂院中。

    第二天,白天,那个老头并没有来。

    夜黑后,当顾觉背着吉他回来的时候,却又看见那个老头在教堂门外飘荡。

    顾觉问,你怎么又是这时候来了?

    老头没有说话,只深深叹了一声,又渐渐离去。

    第三天,深夜,顾觉再次看到那个老头徘徊在石阶上,孑然可怜。顾觉不忍心他每次都失望,就爬墙进去,取了神父的钥匙,开了门锁,让老头进来祈祷。

    老头跪在十字架面前轻声忏悔,直到泪流满面。

    顾觉不知道他究竟触犯了什么罪过,以致于如此悔恨难当?

    老头祷告完,慢慢站起来,说,以后我可以天天来这儿祷告吗?

    顾觉说,若是白天,随时可以。

    老头喃喃自语,却不知在说些什么,眼神中流过一丝失落。

    顾觉说,至高的神无处不在,你倒不必非要到教堂里面祷告,只要心纯,无论在哪儿祈祷上苍,上帝都会称许。

    老头略有所悟,说,多谢指点。

    顾觉祝福说,愿神与你同在。

    第四天,夜,顾觉坐在喷泉旁轻弹吉他轻唱歌,等待满天星座落下。

    忽然一个人坐在顾觉身边,问,你经常在这儿弹吉他吗?

    顾觉一看,正是那个虔诚晚祷的老头。顾觉说,每一夜,我都会来这儿。

    老头又问,你叫什么?

    顾觉说,顾觉。

    老头叹了口气,说,我想跟你说会话,说一些憋了我心里好多年的话,你是否愿意听?

    顾觉说,我一直都在倾听。

    老头停顿了好久,说,你听说过威廉古堡吗?那是一座充满了幽灵的哥特式建筑,古堡的主人就是无恶不作的威廉二世。威廉二世是个吸血鬼,却拥有变幻莫测的魔法,可以用咒语操纵万千生灵,而我,就是被他所诅咒的一只猪。

    顾觉一惊,问,你的前世是一只猪?

    老头说,不是前世,而是这辈子。我本是一只猪,却被威廉二世施了魔法,成为一个吸血鬼,在威廉古堡内我的身份是威廉二世的管家,因为威廉古堡是威廉二世所有魔力的凝聚,所以他永世无法离开古堡,他把我幻化成人形后,想让我为他搜罗古堡外的活人饮血填腹。他喜欢在吸血后躺在坟墓内打呼,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之后的夜黑。

    有一天,我在打扫地窖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部古老的书籍,擦去灰尘,上面用法语写着《圣经》两个字,从那以后,我在吸血前总会默诵一段约翰福音,我本以为念完福音后就可以赎罪,可当我读到主耶稣为拯救所有人类而被钉在十字架上,直到流干宝血,成为人类的赎罪祭。

    我才知道我犯下的罪孽有多深重,我虽然是一只愚笨的猪,但也是受造之物,该当敬畏主耶稣。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没有月亮的深夜逃离了威廉古堡,从此飘离在世界各地。十年戒血,十年挨饿,直到今天。

    顾觉说,怪不得你不敢白天去教堂跪拜,原来你是害怕日出。

    老头说,不错,吸血鬼昼伏夜出,与人不同。我曾跟威廉二世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巫术,可以穿越时空,驰骋天地,只不过是代价太大了。

    顾忌好奇的问,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

    老头说,如果你想回到前世,或者回到西元前,就倒念三遍“法老黑经”,穿过凶险的黑夜森林后,就可以回到过去。但你若想再返程回来,黑夜森林就会呈现九九八十一劫,每一劫都会成为灭顶之灾,没有人可以经历,所以那些妄想穿越的人,现在全部困在了黑夜森林内,等不到黎明,至今未回。我也曾想回我的前世看看,可终究不敢涉险。

    顾觉说,倒念三遍“法老黑经”?是不是埃及第九世法老用蛇杖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太阳经”?

    老头说,不错,但是千万不可倒念,免受无穷无尽的劫难。

    顾觉半信半疑,说,以后我会留意。

    风突然卷起了漫漫长夜,老头随风而去,第二天他没再来,第三天第四天也没有来,就像他根本从未来过一样。

    故事一如既往,白天的时候,顾觉依然会静立在教堂内谦卑地念着某一段圣经,夜黑的时候,顾觉还是会坐在喷泉旁安静的弹唱着同一首歌。

    白天的时候,成群的白鸽盘绕在教堂上空,久久不散去。而夜黑的时候,如潮的血蝠在月光下展翅怪飞,狰狞地饿号。

    这一天傍晚,顾觉合上了圣经,虔诚地跪祷。然后背了吉他又来到了广场,坐在石沿上静静弹唱,对着淌血的夕阳自作多情。

    顾觉用一种近乎泪咽的声音唱着那首始终如一的《等》:“我在屋檐下,轻轻地画沙,风带过了树梢,风铃着魔般沙哑。凿开结冰的情话,假装傻傻的笑,谁还当真就像听童话?怎么放下她,听不懂知了,只道当时年少,一人摇晃在天涯。背上幼时的吉他,没有人是牵挂,就装作我已忘掉了她。你的笑容没能倾国却倾了我,而我却不是你的国。说好的誓言流进了脉络,是命运爽约了我的血。如果连想你都是我犯下的错,那我宁肯一错再错。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虽然歌词是年幼的时候随心写的,当时未经沧桑文采不扬,所写的文字也颇为稚陋,但却是一个血淋淋的传说。

    一个少女站在喷泉旁一直在听着,待顾觉弹完了一曲,说,你唱的歌词挺凄美,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顾觉抬起了头,那少女长长的发梢舞散在晚风中,影子被拉得好长,站在那儿浅浅的笑着,顾觉感受到一种久违的亲切,不禁砰然心动,说,你是?

    那少女说,我叫Anly,你呢?

    顾觉失望的叹了口气,默默收起吉他,转身离去。

    Anly紧跟在顾觉后面,说,喂,你去哪?还没回答我的话就走,你好没礼貌啊。

    这时候,一个男孩唤着Anly的名字,Anly,Anly。

    Anly温和的一笑,说,我男朋友在叫我呢,对了,你是做什么的?

    顾觉说,我在教堂做祭司。

    Anly说,你是祭司啊?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我好想去教堂举行婚礼,你可不可以为我主婚啊?

    顾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Anly笑着说,好了,不跟你说了,我男朋友都等厌了。

    顾觉目送着她幸福地跑向她的男朋友,看着他们拥抱在一起,咯咯的笑着,好像在说着什么好笑的情话。隔着这么远的空气,顾觉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忽然有一小片嫉妒在心田生根发芽。

    这一夜月光大好,顾觉枕着胳膊躺在草坪上,静静的望着星空。每在寂寞时,他总会这样子守望斑斓的星空,他觉得星空是属于他的最暖心的风景。可是今夜,原本平静的心起了微澜,那个女孩轻浅的笑容还在脑海里挥散不去。只不过一面之缘,为什么会这样的牵挂?

    顾觉忍不住又想起了十年前的岚堇,十年前的那些故事仿佛还在眼前,其实那些故事早就刻在了骨子里,但是关于她的音容却已记不清了,就算是一张照片,隔了十年也会泛黄,况且是回忆。

    原来,念念不忘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某一段时光。

    传说有一种蓝色雨,落在瓦片上会幻化为精灵,演绎着一段又一段回忆,形成最美的蜃楼海市,直到风干了回忆者的血脉,最终将活在回忆中的人,兽化为蝙蝠,绕着教堂伸展着艳翅。看来思念这种东西,凡人根本消遣不起。

    顾觉却满期待着有一场蓝色雨,会突然倾落在这座城池的上空,然后一个人坐在天台,看那些精灵是如何演绎十年前的那章无可磨灭的回忆,演绎那章淌在血脉中最初的美好。

    翌日,又到傍晚时候,顾觉还是背着那把破旧的木吉他,孤身一人寂寞地穿过空荡荡的巷弄,突如其来的风侵入骨髓,顾觉裹紧了黑色风衣的领口,忍不住抬头望了望天空。那一片干冽的天空被巷弄两旁高高的泥灰楼切割成了一道平行线。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好似回到了一九四三年的上海,溶成一张老旧的黑白照片。

    一群追风少年骑着单车吹着口哨呼啸而过,顾觉看着他们的背影,仿佛看见了蓝色精灵演绎着十年前的自己,飞扬跳脱无拘无束,而自己用了十年的时间,沿着大喜大悲的轨迹一路走来,最终懂得了不悲不喜。但他们的未来呢?是暗涌成河的悲伤,还是十里繁华的极乐?

    广场上游人稀稀落落,顾觉坐在石沿上,一如乞人,白鸽围绕着他飞转,日薄西山,万物的轮廓渐渐晕开。

    日复一日的铭心刻骨,已经慢慢柔化成淡淡的想念,不再似以前那样读到某一卷诗句后忽然就痛断肝肠,也不再唱着某一段歌词时轰然间泪流满面,而是学会了面带着微笑偷偷心疼,学会了面对着天崩地裂也不着一字。

    等到星星洒满天空的时候,天地间无限安静,一如创世之初。

    顾觉愣了一会,收拾好吉他起身,慢慢走开,忽然路拐弯处疾转出一辆蓝色保时捷,风行如电。顾觉闪躲不及,被重重撞倒在地上。

    当顾觉再醒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粉白的墙壁,以及铺在身上粉白的被褥,屋里弥漫消毒水的味道,才反应过来是躺在医院病房里,依稀记得自己遭遇了一场车祸,然后就晕厥了过去。

    这时候,一个女孩敲门而进,手里提着一个果篮,那个女孩的面孔很熟悉,干净清纯,正是Anly。

    Anly说,你终于醒啦,可吓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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