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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普罗米修斯之火 (第3/3页)

曾拥有很多漂亮女人,但却只生了这一个女儿,据说她的母亲是一个拥有泰国、美国双重血统的混血美人。我在娱乐杂志的封面上见过白离,那是一个标准的美人胚子,白伤一也审时度势地早早将她进军亚洲娱乐圈的未来光明之路铺就。

    “白小姐,我跟令尊曾有交往,对于他的离世,我也感到很难过——”丧波与白伤一也算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两个人都是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黑道豪侠,或许这就是华裔男人骨血里的天性。

    “鹰,好听的话不必说了,江湖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自古至今从来没有改变过。我父亲杀过很多人,这样的结局他早就料到了。我能做的,就是为他报仇,提唐美的人头回泰国去,给他的所有属下一个交代。‘普罗米修斯之火’是人人眼红的神秘宝物,希望我的资料能给你带来好运。”

    她根本不听我解释什么,或许父仇已然把她胸膛里的热血熊熊点燃了。

    听筒重新回到丧波手中,他在连声叹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你确信是唐美杀了蛇王?”我希望这件事有转圜的余地,毕竟有那么多蜀中唐门的高手同时出现,双方火拼起来,白离不见得能轻易取走唐美的性命。她是白伤一唯一的后代,一旦失手,死者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的。

    “是的,百分之百确信。”丧波相当肯定,“鹰,蛇王看上了唐美,可能是某些言语行动亵渎了她,才招致双方动手的。我不得不承认,蜀中唐门不是那么好惹的,蛇王身上随时携带着三条铁线蛇,却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点,非但丧波承认,天下英雄谁都得承认,蜀中唐门的力量犹如荒原上的野草,只要有一撮草根留下来,时机一到,立刻便能连天青碧。

    “丧波,看起来只能听天由命了,对吗?”我的太阳穴一阵剧烈的刺痛,困倦瞌睡如白浪滔天般汹涌而来,恨不得马上就找张沙发躺下来,好好地补一大觉。

    “鹰,你先看看资料再说,其实白离并不是你想像中的娇娇女。哦对了,她答应你的事一定能做到,拿到‘普罗米修斯之火’的资料后,千万提高警惕才是。在我看来,那不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是引火烧身的柴禾。”

    丧波的声音越来越冷峻,可见他所预见到的情况并不乐观。

    他道了再见之后,长叹一声,轻轻挂断电话,听筒里只剩下一片忙音。我一直没说出自己的地址,但相信白离很快便能通过关系查清这一点。

    走廊侧面装着一架巴洛克风格的黄铜雕花整容镜,里面映出了我憔悴的面容,下巴上多了一层密密麻麻的胡茬,眼神也变得十分黯淡。

    “当务之急,是回房间去好好睡一觉——”我扶着墙壁向前走,头疼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一八零八房间两侧,正襟危坐着一对便装警察,双手警惕地插在裤袋里。

    我真是感到奇怪,他们老老实实地坐在这里,怎么会任司空摘星跟蔡小佛从容逃走?两个年轻人是天生的乐观派,一听到王老五撤退的消息便放松了大部分警惕,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陈先生,米兹警官派我们来的,一切听从您的安排。”两人同时起身,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只差没有举手敬礼了。

    我取出钱包,抽了两张钞票分给他们:“米兹警官呢?

    地下停车场里连死带伤了好几个人,正是米兹警官大显身手、清理残局的机会。

    “不知道。”两个人的笑容越发卑躬屈膝,连正视我都不敢了,其中一个殷勤地替我打开房门。

    服务生正在向外走,一见到我,立刻双手交叉在腰间,恭敬地弯腰行礼:“先生,我去准备早餐,十分钟之后便送过来,请稍等。”她的身材相当标准,虽然只是一身普通质地的酒店工装,穿在她身上却是曲线凹凸,玲珑毕现。

    我太累了,只是点头笑了笑,连“谢谢”这样的客气话都省略了。

    传真机正在工作,我在机器旁的沙发上坐下,舒舒服服地伸直双腿,仰面吐出一大口郁郁的浊气。

    一直以来,我就不太喜欢“赏金猎人”这个人群,因为只要进入这一行的江湖人物,满心里就只有“美金”两个字,并且把自己的人生变成了不断追逐猎物的游戏。好听一些,他们被称作“猎人”;说得难听一点的话,他们其实只是悬赏者撒出去的一条猎犬,真正掌控捕杀节奏的是那些坐拥轻裘的悬赏者。

    所以,我对唐美的身份有天生的排斥感,即使她绝对算是一个充满野性的美女。

    丧波传过来的资料不少,直到服务生推着一架镀银餐车回来,它还在不停地工作着。

    “唐门的大规模行动会是为了‘普罗米修斯之火’吗?假如丧波获得的情报完全属实的话,卷入这场夺宝行动的每一支势力,大概都要同时分心抵抗几百股虎视眈眈的黑道人马,这样才能解释唐大娘、唐傲、唐三彩这三大高手联袂而来的异动——”

    虽然闭着双眼,我脑子里的人影却像走马灯一般飞速旋转,把刚涌上来的睡意一股脑儿赶跑了。

    “普罗米修斯之火”有一个很传神的中国名字,叫做“天神之玺”。

    众所周知,中国历代皇帝最为看重的传国玉玺是一块黄金镶玉的古物,两汉与三国的动荡时代,谁若拥有玉玺,便自动具备了号令天下诸侯的皇帝身份。五千年中华史上遗传下来的金玉古董虽多,却没有一件能像玉玺一样具有价值连城与权倾天下的双重身份。

    “普罗米修斯之火”在某种意义上,同样是金玉互嵌,同样被考古学家和考据癖专家们引经据典地推崇着。我看过它的照片,那是一块一尺高、半尺直径的黄金圆柱体,柱体的腰部位置均匀镶嵌着八块直径一厘米的彩色玉石。

    专家们得出了这样的一致结论,它曾出现在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中,有时候被长蛇盘绕,有时候又衔在猛兽嘴里,很多平民向着它跪拜行礼。他们认为,“普罗米修斯之火”是一件令平民感到敬畏的信物,像统治者手里的权杖,具有与它的主人同样的震慑力。

    它之所以有“普罗米修斯之火”这个名字,是来自于拿破仑时代发现的一张巨幅壁画,黄金圆柱被一团铺天盖地的大火紧密包围着,并且发出太阳一般的光芒。最早看到壁画的法国考古学家兰帕多教授想到了这个名字,很快就得到了业界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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