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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欢喜人家(20)三合一 (第2/3页)

总比住别人的房子心里要踏实……”

    老太太‘哇’的一声就给哭出来了:“红云呀,你跟妈说,是不是家里要卖房子里,你才决定跟那个什么老云结婚的?”

    就是想弄老云的钱,为了房子,为了给老两口养老。

    金红云也是无语,老太太怎么想到哪去了。老云也是有儿子有女儿的,现在不趁着这会子工夫,赶紧要点房子啥的,等以后,老头子的钱可就没那么好哄了。之前说的大房子是在自己名下的,对门那个说了要买给父母养老的。刚好这边家里的房子卖了,她开口那边也没多想。娶个年轻貌美的,你不得付出点什么?等孩子生下了,给孩子再要两套房子,两个铺面,也就成了。生下的,等老云年纪再大点,想给多少给多少吧,咱也不贪心。

    其实除了这些,现在她手里还攒着老云给的十几万呢。这钱要的时候是打着要帮着哥哥还债的名义,但这钱因着宋兰兰叫人讨厌,她不打算给了。先攒在手里,将来侄儿上大学结婚,需要的时候自己再拿出来就是了。

    既然人非得要结婚,合心意的人家不乐意,人家乐意的自己不乐意。挑来拣去的都是凑活,那为什么不图点实惠的。嫁人生孩子一次性解决,还能帮家里把问题都解决彻底。

    看!多好的事。

    跟老云之间,各取所需。必须知道对方需要什么,谁说就不能过的幸福了?

    那边有房子,客观上不赶紧占了,就可能会失去的房子,老两口有什么犹豫的,只要这房子在,将来儿子孙子就不至于没家!那就去吧!也确实是女儿需要照顾,这边……人言可畏,也不想听人嘀咕。

    所以,正月十五都没过,然后金家原本的六口之家,就剩下三口了。

    金红胜吸取教训,不做拆迁了。接小工程也很小心,没过完年呢,接了一个不大的活,他自己跟着工人一块,住工地上去了。不过也知道宋兰兰这当妈的不靠谱,给儿子的生活费加了一百:“别告诉你妈,你自己在食堂吃,或是在外面吃,反正把自己喂饱就行……”他自己不知道从谁那里弄了个二手的大哥大,“有事给我打电话,我都在市区,一般都能赶回来……”

    然后人走了。

    走了好!走了清净了。

    剩下宋兰兰,宋兰兰找了老领导的门路,在一个商场做库管去了。不用跟人打交道,就是库房里管进库出库的活,辛苦倒是不辛苦,但是肯定枯燥……工资不高,不到三百,但是吃吃喝喝的,她自己肯定也够。

    不过这人可能受刺激了,日子过的及简起来。正月十五还没过完呢,这进进出出的就没见过她买菜,冬储的大白菜炖了,一顿一个白菜加一把粉条,四爷看不过,买了两口现成的肉回来,结果肉没吃两口,被宋兰兰拿走,撒了几勺盐,“放着慢慢吃,这放不坏。”

    整的四爷半点胃口也没有了:“咱们不至于到这份上,房子的事不着急,我挣的多,回头就买回来了……”

    “不是房子的事!”宋兰兰吸吸鼻子,用馒头就着白菜也吃的香甜,“有房子的不一定有家,有家的不一定有房子……有房子了没家了有啥意思……你有钱买房是你的事……我攒钱是有别的用处……”

    四爷了然,是要给萧湘还债呀。

    她将金红胜不回家的原因,总结为:因为欠着萧湘的。

    “这钱,我替你还!”这总行了吧。

    “那不行!”人家就说,“我用了你的钱还债,你爸心里还是瞧不起我。我以为,嫁给你爸,你爸养我是心甘情愿,天经地义的。谁成想,这夫妻过着过着,怎么就过程这样了呢?”

    还轴着呢。

    男人了解男人,喜欢不喜欢的,都这样了。喜欢萧湘,不是因为萧湘有点,你就是跟萧湘交换一下,人家该喜欢谁还喜欢谁,这不是钱能说清楚的事。

    但显然,宋兰兰听不进去。

    四爷就说:“那以后不用做饭了,我不回来吃了。咱们两人也别开火了,你单位要是有食堂,你就在食堂吃吧。”一般职工食堂都是有补贴的。

    宋兰兰无所谓:“都行。”

    她是不开火了,但一天出门揣五个馒头。人家都是上一个班,要么是从七点到三点,要么就是从三点,上到晚上十一点。她呢?上两个班,拿两份钱。

    开学了,四爷早上起来,她就出门了。晚上睡下了,她才回来。

    金奶奶就说:“她要早这么能干,金家也不能这么就散了。”

    林东方还感叹爱情的力量,跟老太太嘀咕:“您说这过了半辈子了,怎么还能爱成那样了。就算她一个月咱五六百,这一年也就是六七千的样子。按照一年七千算,十年才七万。三七二十一,三个七万才二十一万。这岂不是要三十年!三十年都老头子老太太了……把钱还了,人家把金红胜给她……她能怎么着呢?说不得那时候手抖哆哆嗦嗦了,半身不遂的大小便失禁了,值当的不?”

    不管值当不值当,谁也不能阻挡宋兰兰突然爆发出来的要跟金红胜较劲的脚步。

    开学的时候金红胜回来一会,报名要学费的吗?可能这几天真赚钱了,抽了五百给四爷:“你拿着……”说着就看家里啥吃的都没,“你妈不做饭?”

    不做!我们各吃各的。

    金红胜看看桌上放着的馒头,还有明显是林家做的咸菜,他皱眉:“你就吃这个?”

    “我在外面吃。”四爷这么说。

    那就是宋兰兰吃的呗。

    金红胜啥也没说,给卧室的床上放了两百块钱。然后说挺忙的,这就走了。

    宋兰兰回来看那钱才问儿子:“你爸回来过?”

    嗯!

    然后第二天钱被放在茶几上,这是坚决不要的意思。四爷也没动,你俩爱咋咋去。

    他现在有点小小的麻烦,因为开学了,新生成了老生了。名气好像也刷出去了,当然了,自己的名声也有,但男生这个……便是校草吧,一般是学长级别的校草更受欢迎。有低年级的学妹仰慕高年级的学长的,但很少有高年级的学姐喜欢低年级的学弟校草。

    他就是那个低年级的学弟,在同年级了,女孩子的关注度还是挺高的。但是高年级的,最多就是说一声,挺牛呀。

    别的想法,真没有。

    但校花则相反,大部分男人爱年轻的女人,好像不因为年龄段而改变。哪怕是在校的学生,那也是低年级的可爱学妹更招人喜欢一样。

    桐桐就属于是校花级别的学妹——虽然四爷在心里给桐桐的脑门上,打了一个‘伪’字标签。

    反正就是从开始,桐桐一下子受欢迎起来。

    第一天报名,去领书的时候,本班的没去,就被一个高二男生领着他们班的男生给送上来了,然后排的整整齐齐的放在讲台上。

    正式开学第一天,作为高一代表上去发言,这才站上去,高二年纪那边,也不知道是某个班还是某几个班,在别人的掌声都还没响起来只来,率先的鼓掌……带着那种起哄的架势。

    你细听,还能听见有人说:“曾华,你的妹子!”

    哪里来的小崽子?谁的妹子!

    曾华是谁呀?

    作为高一年级的萌新,四爷并不太关注这个人。耳朵长的也很尖利的萧远就站四爷边上,“曾华都不知道……高二的,篮球队的,说是市里的篮球队给看上了……上学期没学考试就去集训了……”

    打篮球的男孩子吗?阳光、灿烂、健硕!

    然后林雨桐发现四爷突然就添了一个爱好,打篮球。

    中午吃完饭半个小时之后,他一准就跟班里的那些男生一块,操场上去了。

    不是……你去打球了,我在这里不得坚持出题吗?你的那份不得我干嘛!做人不能这么不讲究的。虽然咱俩不用分彼此,但是好歹的,你客气的问问我,要不要去看你打球吧。

    以前你去种地,还带着我去观摩呢。

    算了,你不带我去,我就不能去看了吗?

    拉上对着作业抓耳挠腮的萧遥,“走走走,跟我去操场。”

    “我的作业还没做完呢?”萧遥一直在一班的最后十名里上下漂移,但却□□的留在了一班。在一班那就得上进呀,稍微一个不小心,掉到最后三名了,就可能被老姚当清除异类似得清除出去。

    这个学期一开学,班里的后五名就被老姚给送到三班去了。虽然三班仅此于两个重点班,可是吧……到底不是一班了呀。课外的很多延伸题,不在一班你就是听不到。复习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牛的能出资料书的班长和学习委员带着一起飞。这种感觉有多痛苦,做过学生的都知道。

    林雨桐一路拉着萧遥跑下去,直奔操场。去操场的路要是沿着修好的路走,这得走好几分钟。但是从萧湘捐建的实验楼的刚开始动工的工地上走,直奔的也是篮球场,还能省点时间。但这一跑过去,见到五六个男生或是靠在树上,可说蹲在边上,动作不娴熟,但都在抽烟。

    这些坏小子,到学校不好好学干啥呢?她的眼神一下子就凌厉起来了。萧遥拉着就走:“走啊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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