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兴庆 (第3/3页)
清楚他那个留在京城的爹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想让罗家成为像苏家像白家那般的根基深固的大士族,所以世道越是乱,罗家越应该稳下来,坐收渔翁之利他们做不到,但浑水摸鱼,谁不想从这天下咬下一块肉来。
但想要浑水摸鱼总要有能浑水摸鱼的本钱,比如,活下去,活着走到绍陵去,他死了,罗家曾经做过的一切全都白费,一个连继承人都没有的家族,又如何能够延绵百年?
进城之后,兴庆再一次给了他们一个惊喜。
春庭再三确认,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之后,高兴的快要跳起来。兴庆的粮价,竟同世态安稳的时候一般,甚至还要低上一些!
春庭心里的算盘打的劈啪作响,按照兴庆的粮价来算,他们手里的银钱足够了!
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了。
庄路看着眼前堆的像小山一样的干粮,震惊地合不上嘴。
“弟......方姑娘,这买的也太多了些吧?”庄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春庭极为豪迈地挥了挥手,“不多,这些就是咱们往后所有的干粮了。”意思就是以后就算再入城,也不会再有补给,眼前的这些,是要支撑他们走完剩下的路的。
春庭很清楚,出了兴庆,再也不会有比这再低的价格了,眼下不抓紧时机,难道要等到错过之后再追悔莫及吗?
反正他们有车,带上这些走的也算轻松。
既然干粮是够数的,那往后的行程能进城休息的时候就要大大减少,只是天气愈发凉,歇在外面难免会着凉,如此一来,还要分出些银钱来买用来保暖的东西。
眼下才十月初,庄路觉得现在买太过早了些,可春庭不这么认为,既然知道兴庆的物价如常,春庭定然不会放过,能在兴庆购置的东西就一并购置完,手里的余钱不多,那就更该最大限度的利用起来。
罗御自然是对春庭的决定没有异议,他从前没经历过的,春庭经历过,有些事情,春庭比他更在行,这也是为什么他能放心将所有的银钱交给春庭的原因。
考虑到御寒这方面,春庭甚至连布料和棉花都买好了,冬天穿的袄子一类的东西她要自己做,成衣铺不是没有卖的,只是价格定然会高一些,且穿着合不合身还是两说。
难得罗御想要反驳一次,说她做针线伤眼睛,却被春庭和和气气地劝了回去。
她本就是个丫鬟,便是没发生过这些事情,她给主子做针线活也是份内的事情。而且她日日在车上也没有旁的事情做,做些针线就当是打发时间了,现在离寒冬腊月还远着,每日做一些就能赶出来,哪里就会伤眼睛了?
罗御拗不过她,只好由着她去。仔细想想,似乎这丫头看着恭敬和气,可其实她想做的想要的哪样都是顺了她的心意。
所以啊,有些东西还是改变了的,哪怕拿温顺的表象掩盖住了,底下的东西却不是同一个了。
罗御想通了,就开心了,是真的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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