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全部章节_第五百九十九章地底空间,有怪兽?  高术通神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全部章节_第五百九十九章地底空间,有怪兽? (第2/3页)



    我若死了,这个问题就没办法解决了。可我能活下去吗?萨满婆子的回答是生死对半的。

    我可能下一秒就会死,也可能不会死。

    一切,都不有定论。

    游戏已经开始,那就继续下去吧,我固守住本心就行了。

    风雪之音又起来了。

    太阳已经西沉,西方天际出现了一抹昏黄的光晕。

    雪粒打在脸上,四周的人都没有说话。

    我也没有说话,只是盯着那个金字塔状的物体。

    很明显,我通过诵读什么经文引发了共振,然后共振把这个金字塔而毁去了。

    共振,就像翘起地球的那个支点一样。

    而我的身体则是那根杠杆,声音是施加在杠杆上的力。

    物理,就是这么的巧妙,回味这一切,我觉得可以把方才发生的一切用一些函数和公式来推导证明出来。

    可我没有那么做,现在不是搞学术的时候,时间快到了,马上进去下一个地点吧。

    于是我转过身对房师太说:"是下边这个地方吗?"

    房师太果断点头。

    我说:"好,我们现在就进去。"

    短短的惊愕过后,一切又恢复了原样。事实上,我身上并没有因此而感受到什么特别的力量。如果说这力量有的话。

    它也是属于我的'潜力''潜能'之类的东西。

    我现在的样子,是我做一个普通的不会国术功夫的人,本身所具备的潜能。

    然后通过努力,我把潜能证出来了,所以我有了很强的身手和功夫。

    而当我到了这一地步呢?

    我又拥了,这一层次人会拥有的潜能。

    我有,其它人也有。

    有的人能激发,有的人激发不出来。

    放在普通人身上也是一样,潜能人人都有,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激发潜能的能力的。

    这就是答案,这同样也是我现在的情况。

    而我的大脑之所以会这么冷静,并没有让过于炫奇的一些外在还有诸如什么第四魂,等等这些高大上,神秘,让人无法理解的东西迷惑,我想这得益于我天魂的开启。

    天魂给人以足够的冷静。

    能让人冷静地判读面对的事物。

    反过来,倘若不冷静呢?

    妥,又是一个大仙儿,活神仙,大官人出世了。

    而当我成为别人眼的的大仙儿,活神仙时,距离我灭亡,也就为时不远了。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矩。

    想不灭,就得遵守。除非有一天,不想在这个世界玩儿了。那么可以学雷震子的手段,离开这里。

    当然,前提我得有那个资本!

    否则我那就是在寻短见,死了,就是死了......

    我第一个钻进了洞穴,这个空间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两个字温暖。仿佛这里面有一个提供热能的装置一般,它从地底涌上来的是一股温温的热热的风。身处寒冷之中,冷不丁吹一下这要的风,浑身疲惫尽将消失的时候,我非常想在这里睡一上觉。

    但转眼,我把睡一觉的念头给掐灭了。

    就像掐灭一支燃起的烟一样。

    很快,果断地掐灭。

    两秒后,有人拿着手电晃了一下,我抬头得以看清展示在面前的是一个用厚重松木搭起来的一个个横梁。

    松木好像已经度过好几千年的时光了,我伸手抚摸它的表面,当手指拭去灰尘的时候,我看到它泛起一道淡淡的油润光泽。

    它上面让人涂了一层的松油,并且这种松木本身就是油脂含量极高的木材,再加上这里的空气干燥,是以历经数千年,它们也没有腐烂。

    粗壮的松木撑起了了这个金字塔空间的内部。

    而在十字横梁的正中心位置则出现了一个向下延伸的那么一个楼梯。

    楼梯的结构是标准的石材,表面打磨的很是光滑,我走到楼梯前,探出头向下望了一眼,底下黑黑的,看不清楚距离的事物,但我却能感觉出一个很大的空间,空间内摆满了许多的东西。

    道家修行人喜欢两个极端。

    一是高山,二是地穴。

    高山可以接天之气,同时去观天地相交之时的气理变化,可观云,观星,从而合其道。深入地穴则可以接地之气,与大地的内部的气机相通相合,转尔再以大地给媒介与天相合,最终求得天地人合一的表现。

    当然,这里面还缺一个地方,那就是人间红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