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7章 都不是好人 (第2/3页)
才入行的新人,上了裁判所心里直发慌。但是他的《民法》和《商务法》的功底很扎实,起草的买卖契约非常工整严密,可以说是滴水不漏。
凭着这个本事,很快谋到了几个商行法务顾问的差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商行,就是几家放高利贷的小钱庄和当铺。根底都是江南义门,虽然破落,但多少还有些底子。别的生意做不来,就是放高利贷毕竟内行。于是就把余下的家底都拿出来开办小钱庄和当铺了。
而大明帝国前几年颁布了《钱庄法》,对高利贷是有所限制的。年利率不得超过60%,否则就是违法,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本息!
不过法律这么规定并不等于就没有高利贷市场了,也不等于放高利贷的小钱庄和当铺找不到空子钻。对于刘升这样的持牌大讼师来说,让借款契约符合《钱庄法》根本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经过他的手定出的契约,无论真实利率多高,都不会招来司法上的麻烦。
凭着这个本事,他每个月都不用上裁判所出庭,就能有50贯以上的收入。在江都,绝对算得上高薪人士了。最近还向和他有业务往来的一家钱庄借钱(当然不是高利贷),在扬州买了所宅子,准备把家乡的老娘接来享福。
这样的日子,对他而言其实也算不错了。如果不是有个倒霉老爹被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逼死,他肯定是大明天子的拥护者——一个月轻轻松松就50贯,一年入账600贯。这样的收入在宋朝那会儿,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可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啊!而且,不仅有父亲的仇,还有恩师的仇恨呢!
那么多的仇。他刘升又怎么能都忘记了,只顾自己过好日子呢?要是这样,他还算是人吗?
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在等待机会。现在,终于被他等到了。
“升之,你看这个城市开发公行的法律风险怎么样?”
当应龙当的翁大老板把他招到扬州城内的大宅子里面说起明洲“股份制城市”的事情时。刘升的心头那个激动啊!
机会啊!大同党的机会终于来了!大明国内是陈德兴的铁桶江山。可是北明洲那里天高皇帝远的,而且还搞什么自治,若是大同党人跟着去了,还不轻而易举能掌了权?到时候就算不能反攻大明,也能在北明洲建国……
“翁先生,这是机会啊,大大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啊!”
刘升看着眼前这位四十多岁,面目温雅,气度也颇为不凡。不似商人,倒像个大官人的翁大老板,给出了异常肯定的回答。
“机会?”翁大老板眉头微皱,仿佛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升之,老夫不是问你这个!老夫是问你律法上的风险如何?”
这个翁大老板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钱仿佛有的是,胆子似乎又特别小,最怕犯王法。花钱请了个法务顾问后。似乎做什么事情都要把顾问请来问一问。
“法律上的风险?”刘升似乎不大明白。“翁先生,您是指哪方面的?”
“老夫若去北明洲。自是要带些族人、仆役,能让他们人人带枪上船吗?”
“哦,根据大明的《枪械管理暂行办法》,持枪是要凭证的。”
大明不仅有持枪证,还有持炮证!前者是发给个人的,后者是给船行的。
刘升笑道:“不过明洲那边并不受《枪械管理暂行办法》管理。那边并没有什么规矩……”
“怎么能没有规矩呢?”翁大老板连连摇头。
“翁先生,如果您想去北明洲的话,晚生可以做您的代理,去和上面讨论这事儿。”
刘升和这位翁大老板打了几个月的交道,知道对方有点怕官。对此他很有点不大理解。大明的地方官没有那么可怕。翁大老板有士绅牌的,做事情又小心,那些地方官拿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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