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想走路 (第3/3页)
陈艳:“你信不信你过一会给冯娟打电话她就一个人了。”
张程程想了一会,道:“是说咋不喊我们。”
果然,当袁华、董佳颖和冯娟三人准备打车去商场的时候,冯娟突然道:“哎呀,我想起晚上还有点事,要不你们去?”
董佳颖拉着冯娟的手道:“啊,不是说好一起的吗?”
冯娟笑道:“行嘛,那就一起去。”
董佳颖:“……”
冯娟突然伸手捏了捏董佳颖的脸,道:“看你以后还装不装。”
接着,冯娟转身对袁华道:“我们家佳颖交给你了啊,不许欺负她。”
说着,还冲袁华扬了扬拳头。
上了出租车,袁华对董佳颖道:“你们关系挺好嘛!”
“那是!”
董佳颖知道袁华说的是冯娟,道:“其实我和燕子才是最早认识的,初中就是同学了,娟娟高二才转到我们班,不过嘛,也不晓得为啥反正就她和我关系最好。”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但聪明情商还高,并且愿意去照顾别人的感受。就比如刚才,冯娟早就知道董佳颖拉她逛街是为了摆脱段鹏,不然的话董佳颖会把燕子和张程程一起叫上。
董佳颖没思考过这些问题,所以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和冯娟关系最好,袁华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自然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而冯娟这样的性格,在出身社会以后绝对不会混得很差,如果专业知识再出众的话多半能成为成功人士。
这让袁华不禁思考起来,要不要把冯娟吸收进自己以后要建立的团队中去。
曾经屡次创业失败后袁华琢磨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哪怕再天才的人,能一个顶十个,可一个人的精力比不了十个人啊,也没法分身。
可惜上辈子袁华悟出这个道理有些晚了,就算想组建团队也没那么多精力去培养人才了。所以这辈子袁华打算从大学开始就物色人才,将他们往所需要的方向培养。
冯娟这种人是万精油,最适合做团队的润滑剂,这种人看似没什么大用,可对一个团队却是很重要的。不过这种人虽然很会审时度势,可骨子里却是最骄傲的,他们很有自己的想法,因此很难对别人忠心耿耿。想要让这种人为己所用,很难!
袁华在心里琢磨一阵便到地方了,这里是百货大楼,是整个东川的购物中心。
董佳颖问:“你想买什么样的钱包啊?”
其实袁华哪想买什么钱包,他打算去了锦城之后再为自己打造一两身行头,现在没必要买什么钱包。
“随便逛逛,也不一定非得买。”
百货大楼第一层都是金饰和男鞋,两人直接略过,去了第二层。
第二层是女鞋,虽然都是很成熟的风格,可董佳颖还是逛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哇!这鞋好漂亮”的感叹。
袁华没打算给董佳颖买鞋或者什么,两人还没确认关系,他怕吓到董佳颖。在袁华看来,太刻意的物质会折损爱情的成色,有些事必须顺其自然,因为爱情最迷人的就是这发展的过程了。
这让袁华很享受!
两人从第二层逛到第五层,又从第五层逛到第一层,时间眨眼便来到九点。
袁华道:“我送你回去吧!”
董佳颖点了点头,道:“我想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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