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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 与子仳离 (第3/3页)

长出一口气。低头看手里的东西,居然是一个钱袋,我不禁感激地微笑。

    这个女孩子,不知道哪里倒是有一点象我。有人说两个成为朋友的人,一定会有某些地方相似,这样才能互相欣赏,欣赏的也不是对方,而是自己。立场不同的两个人,若彼此吸引的话,更容易惺惺相惜吧。

    我辩认一下方向,骑马向着会稽驰骋而去。

    会稽郡是东南战略重地,最高行政长官严助是西汉著名辞赋家,曾参与平定南越闽越之乱,因功被武帝封为会稽太守,任期内素有贤名,人称“会稽贤守”。

    淮南王叛乱之后,南方大部分地区已落入叛军手中,会稽若失,则汉朝整个南方东南方及梁国等北方地区将对长安形成包围之势,对汉廷极为不利。所以刘彻派遣素有作战经验的王恢引兵二十万援会稽,就是为确保这个东南要塞的安全。

    带领叛军进攻会稽的是雷被,当年肖刘馆刚开张招募学徒时他曾经来参加测试,结果被涮掉了。史上记载他曾告发淮南王谋反,想不到现在居然是一军的统帅,助纣为虐了。

    既然是雷被统军,晏七行到会稽去干什么?以他堂堂丹心墀主人的身份去给人打下手?我不明白。

    长安到会稽有多少公里,我无法计算出来。南下经过刘阳、荥阳绕过颖川郡,骑着马丈量土地的滋味并不好受,几天下来,屁股痛得坐不住马鞍。终于来到淮水岸边的淮阴,向前渡过淮水,前面便是广陵,广陵之后是丹徒,丹徒之南便是会稽郡。

    奇怪的是一路上我并没有看见王恢大军,估计他们为了迅速赶到会稽绕道而行了吧。可是,叛军会这么容易让他们渡过淮水吗?

    淮阴是韩信的家乡,早已被叛军占领,除了戒备比较森严,百姓生活一如从前。只要能够安居乐业,谁当皇帝对于百姓来说并不重要。

    风尘仆仆的我屁股象火烧着一样,虽说身怀异能,但连日不眠不休地赶路,屁股片刻不离马鞍,根本没时间让它愈合,破损的皮肤已经跟裤子黏在一起痛不可当。进了淮阴后赶紧下马,肚子饿得咕咕叫,仍然先冲进医馆中,连连叫道:“有没有消炎药快给我上药!”“扑通”趴到一张塌上,现在是止痛要紧。

    医生是个花白胡子老头儿,见我这副模样赶紧过来查看,搭过手腕就要号脉。

    我说:“您老就别号了,我伤的是这里。”指指屁股。

    “啊?”老人家惊讶地张了张口。

    “骑马跑了好多天,屁股痛得厉害,快给我上点药吧。”我惨兮兮地叫着。

    看大姑娘的屁股,纵然身为医者也难免尴尬。老人家“这个这个”半天,我不耐烦地说:“医者父母心,我就把您当爹了好吧,赶紧给我治伤吧您老。”

    老人家见我这么说,再不犹豫,立刻动手为我处理伤口,最后把些清凉凉的草药敷到屁股上,火辣辣的疼痛立刻止住了一半。老人家絮絮叨叨地说:“唉,如今兵荒马乱何其危险,你一个姑娘家,为何不守妇道,非得在外抛头露面?劝姑娘还是速速回家,免得遭遇不测。姑娘且记,不可再骑马了,否则伤势恶化神仙难治……”干医生这行果然不是盖的,从古到今都这么擅长威胁。

    “老人家请放心,我们这位姑娘本就是神仙一样的人物,这点小伤,杀不死她。”阴森森带着戏谑的语气,再熟悉不过。

    “冤家路窄!”我“腾”地从塌上一跃而起,顺手将裤子拉上。在一班侍卫簇拥下轻轻松松走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害得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刘城璧,他居然也在淮阴。

    可是,这混蛋是千里眼怎么着,我前脚到淮阴,他后脚就知道?

    看见我动作如此利落,刘城璧故作惊诧地问:“咦?瞧姐姐神采飞扬,定是蛊毒解了。好多不见,姐姐可曾想念我?”

    神经病王八蛋,台词还是一样那么恶心。

    “想,想死你了。”我双手抱臂皮笑肉不笑。跟这小子的梁子结大了,搁平时肯定不会放过他,只是现在有事在身,这里又是他们的地头,纠缠下去也占不了便宜,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好。“想得恨不得你死!”抱着手臂的手顺势从怀里拿出一把————没错,就是上次晏七行交给我的那把古制5.4式手枪,不由分说冲着刘城璧就是一枪。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对付这小子就得比他快比他狠!

    我快,刘城璧反应更快,几乎同时一把抓住身边的侍卫往身前一挡,子弹正中侍卫心口,立刻一命呜呼。变故忽起,乘其它人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几个箭步冲到门口,用尽全力纵身而起,落到马鞍上,“哎哟”一声,真痛!双腿夹马肚子,马儿扬起四蹄向着城门就跑。

    “给我追!”身后传来刘城璧气急败坏的叫声。

    这里原本是他的地头,大概以为我一定跑不出他的手掌心,怎料到我出手那么狠,跑得那么快。一时大意失荆州的刘城璧恼羞成怒,玩命儿似的紧追不舍。我伏在马背上,就地取材,够着什么拿什么,拿什么向后丢什么,什么竹竿、布匹、鸡笼子,一路上弄得街道两旁鸡飞狗跳,马儿箭一般地射出去,追兵们急了,开始向我开枪……

    “不可伤她性命。”又是刘城璧的声音。真搞不懂这家伙到底是种什么心态,也许真如刘彻所说,他是喜欢我吧。噫,一身鸡皮疙瘩。

    我紧贴马背策动马儿穿街绕巷左冲右突躲避着子弹,眼看着到城门口。

    身后的追兵卯足了劲扯脖子喊:“关城门,别让她跑了,快关城门……”

    守城兵丁明白过来,一些迎向我,一些慌里慌张就去关城门。我双腿夹紧马腹加快了速度,撞翻两名试图拦截的士兵,眼见两扇门只差不到两米宽,马儿“嗖”地一下,奇准无比地从缝隙合拢之前窜了出去。

    刘城璧那小子八成被我气疯了,一路紧咬着我穷追不舍,“砰砰”的子弹不断从我身边擦过去。

    “王八蛋,你有枪我就没有吗?”我怒吼一声,回身“砰砰”还击。到底还是多年苦练,枪法比那些鸟蛋高明多了,子弹一颗都没浪费,枪枪中的,不死也得重伤。

    眼见得刘城璧身边只剩七八个人,子弹也打没了。幸好前面就是密集的树林,冲进树林跑了一程,转弯时看见前面有颗树,粗粗的树枝探出路旁,心机一动,立刻双脚离鞍,小心翼翼地在马背上屈身缓缓站起,待到面前,双手抓住树枝借着马背之力一悠而起,随“脚”狠踹马屁股,马儿吃痛受惊,风一样继续向前飞奔,而我则攀到了树上。

    林中扬起的烟尘迷惑了追兵,一个两个地,他们追着空马而去。尽后边的追兵是个矮瘦子,跟前队离得较远,马未到树下,我当即立断拿出短刀,从树上一跃而下,两人立刻滚落在地,几个翻滚,短刀刀柄“当”狠狠砸到他头上,这家伙当即晕了过去。失去了主人的空马跑了十几步停了下来,我夺了他的枪,抢了他的马,不敢走大路,钻进林子里向前步行,反正屁股痛得要死,不骑马正好给时间愈合伤口。

    走了大约一小时出了树林,真是又饿又累,更不幸的是,我迷路了。看看黄昏的太阳,本来应该向东南的我,现在居然转到西边。

    眼前是一望无际起起伏伏的平原,绿油油的庄稼、娇嫩嫩的青草绵延至天的尽头,在绿与蓝的交接处,火烧云热情地挽住天与地,映照得天地红彤彤,连明显的界限都消失了。我怔怔地看着这副景象,不知怎么就想起晏七行与刘彻,不知道我能不能做片火烧云。

    夏日黄昏的风温暖和煦,吹在脸上身上十分舒服,我叹了口气,躺在嫩绿的草地上,饿得咕咕叫的肚子都被重重心事给压了下去。休息一下吧,前面还有更长更艰难的路。

    正假寐着想着心事,耳边隐隐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呜呜……”这声音有点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过。草丛中“嗖”地钻出一只惊惶失措的兔子,直立起来机警地向远处伸长了耳朵,眼里压根儿没瞧见我这个异类。

    我“扑楞”一下跳起来,想起来了,是号角的声音!

    我的正前方,远远地平线尽头,火一样燃烧着的尽头,隐隐大片的乌云以极快的速度“飘”了过来,遮天蔽日。掉转马头,后面竟也有同样奇怪的乌云,伴随着“呜呜”的角鸣声,快速移动着。接着,一阵接一阵的巨大而奇怪声音传进耳膜,好像有一个,不,是两个庞然大物的怪兽,它们的脚步声沉重,散发着可怕的暴怒前的讯号,越来越向对方逼近,越来越近————“轰,轰”

    我的心提到喉咙口忘记了呼吸,那只兔子撒开四条腿“吱溜”就跑,动物的本能让它感觉到了危险。幸好我也有本能,跳上马跟着兔子狂奔,向着左侧没命地——逃!逃到很远之外一个凸起的山包。

    两面大旗分别从两团黑压压的乌云中扬举起来,一面暗红的旗帜上书写斗大的“王”字,另一旗黄色,写着“韩”字!

    我的心一沉,立刻明白自己将面临着什么状况————

    现在我正亲临战场,即将亲眼目睹一场真实的中国古代战争!

    而对峙的双方,一方是我的朋友,一方是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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