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八节 金日磾(2) (第2/3页)
能餐具。
既能用来挑取鼎中的肉类,也可以用于切割分食。
吃着面前的牛排,张越内心却想着,或许应该,培养几种专门的肉用牛。
毕竟,吃牛肉的民族,才能强壮!
像现在的汉家战士,能够横扫六合的精锐,每一支都是吃牛肉长大的!
不敢说顿顿吃,起码,隔三差五能吃到一顿丰盛的牛肉大餐!
所以啊……
控制北方草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只有大草原才能蓄养足够整个诸夏民族需求的牛群!
哪怕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牛肉,张越也觉得,自己必须留下一个稳固的草原给他们!
………………………………
端坐在主位上,金日磾也在悄悄的观察着张越这个他几乎是如雷贯耳的年轻人。
记得第一次听说此人名字的时候,他还只是南陵县的一个破落士子,小地主家的孩子而已。
而且,已经处于朝不保夕的状态。
那时候,他得罪了公孙敬声之子公孙柔,在很多人眼里,都是死人一个!
哪怕是长安城里的破落户,都能在他身上踩一脚。
但是……
此子随后的所作所为,却让人瞠目结舌!
公然挑衅太学,还让太学的董越耐着性子迎战。
这事本身就已经足够惊人。
更惊人的是他成功了!
一本《春秋二十八义》,令他撬开了在世人眼中高冷无比的太学大门,更砸开了公羊学派董系的门庭。
如今,他已经是未来的公羊学派董系的领袖。
董仲舒董江都的再传门徒,辈分和很多博士是一样的,甚至还高于某些博士官。
若只是如此,那倒也就罢了。
一个在学术界有些成就的年轻人而已。
算不得什么!
纵然是当年董仲舒在世之日,名满天下之时,其实也没放在他眼里。
这个世道,终究还是权势的世界。
学术只是点缀,只是装饰品。
甚至说的直白点,不过是块擦脚布。
无论天子还是公卿,觉得儒家有用,就拿来用用,没用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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