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节 假民赎买 (第3/3页)
他缘故,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是他们蠢,而是因为,他们做不到。
所以,听着张越的话,天子悠悠的问道:“那卿打算怎么办?”
“臣请陛下许臣,援引汉律《司空律》《仓律》《置后律》及《垦殖律》中相关条文,许民自出钱以赎其亲人,而豪强、士族皆不得故意阻拦!”张越深吸一口气,叩首拜道,这是他能为新丰的那些可怜人想到的一条道路。
这也是他仔细研究了法律和制度后,想出来的办法。
依照汉《司空律》规定:百姓有母及同产为隶妾,无罪耐嫡者,欲为冗边五岁,毋偿兴日,以免一人为庶人,许之。或赎迁,以日入钱,许之。
这条法律的意思是:假如有人有父母或者同产兄弟为奴婢,且没有犯罪记录的,此人可以申请为国家无偿戍边五年,那么国家立刻释放此人的亲属一人为庶民。若此人出钱雇佣他人去戍边,只要交够了钱,也同样释放。
按照官奴婢一人每日八钱的标准,五年就是一万一千钱左右。
换而言之,假如有人能一次性缴纳一万一千钱给国家,那么就可以赎回他的一个被贬为奴婢的亲人。
同样,仓律有规定,假如有百姓自愿为国家看守官仓,那么三年就能赎回自己的一个亲人。
同时,在《置后律》之中有规定,若有百姓无后,而恰好他有血缘关系比较近的亲戚儿子,为他人奴婢,此人在免老之时,可以向官府提出申请,出钱将那个亲戚赎回来。
而这些所有的律法与制度,共同构成了汉室民间百姓赎回自己亲人的手段。
法律保护和支持他们赎回自己的亲人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的主人,也会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高抬贵手,提供方便,给自己赚一个好名声。
毕竟,能够赎回,或者说有能力和毅力赎回自己的亲人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绝大部分的人,连自己都未必保得住。
若换了当世的任何人,哪怕能若张越这边得到这么多资料和信息,也不一定能拿得出办法。
好在,张越是穿越者。
作为穿越者,思维方式远比当世之人灵活。
天子听着,没有想太多,当即道:“可!”
这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切都在法律和制度的范畴内。
若真有百姓,能够凑到赎回其亲人的钱,他相信也没有人敢阻拦。
因为,汉家的廷尉,不是吃素的。
“臣请陛下授便宜行事的权力……”张越却是继续拜道。
天子一听,笑道:“朕早已经给卿在新丰境内,大小事务一切从权的许可!”
“此事也是一样!”天子摆手道:“若有人胆敢阻拦卿,卿可先斩后奏!”
“臣代新丰万民,谢过陛下隆恩!”张越立刻打蛇随棍上,顿首拜道:“陛下嘉天恩,新丰百姓必岁岁为陛下祷谢之!”
“嗯……”天子闻言一楞,他发现,自己似乎好像,被这个小留候给套了?
但……
小留候打算玩什么花样?
就这几条律法,又能玩出什么花样?
就听着张越拜道:“臣打算将来在新丰,假民以贷,任何百姓,只要自身没有犯罪记录,而其又有直系亲属为他人奴婢,即可申请官府假贷……”
“臣会在上任后,命新丰各地平贾,平以奴婢价格,以平贾价格为基准,公布法令,凡有申请赎其亲人者,一切人等不得故意阻拦,违者以乱法是处!”
“至于假贷之钱,则百姓可以选择,分作十年、二十年不等的时间偿还,其利息为百七的年息,每岁偿还本息……”
这就是他从后世的房贷抄来的人贷。
借钱给百姓,然后让百姓拿着这个钱去赎他的亲人。
这笔钱跟房贷一样,不会放到百姓手里,而是直接由官府支付给相应的豪强地主。
而这个选择贷款的百姓,则需要按年来偿还本息。
讲道理,这个买卖可比官府自己蓄奴还要赚!
天子听着,却是有些脑子乱。
但他还是明白了大体的意思。
就是跟过去的国家假民民田和种子、耕具一样?国家借钱给百姓去赎回他们的亲人?
好像似乎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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