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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快乐王子 (第2/3页)

子要留在快乐王子的身边呢?冬天那么冷,他的朋友都去温暖的埃及了,冷风,降低的温度,大雪,他为了不让快乐王子再流眼泪,心甘情愿的在冬天冻僵了去了死之家。”

    秋厘说到这,不自觉蹙着眉,抿嘴唇,很不高兴。

    她声音低落,问明疏,“你看了这个故事想了什么呢?是不是和我一样的想法?”

    明疏看着她,舍不得眨眼睛,这是她第一次如此急切的想要和他交谈,渴望得知他的想法。

    还好,他通过某些小手段视/奸到她对某些读物的喜爱,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看看,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关于这个回答,他早就想好了回答,不需要刻意卖弄:

    “我偶尔会读经典童话,毕竟,阅读是一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快乐王子给我很特别的感觉...快乐王子很富有,身上贴满了金箔,拿着镶嵌着宝石的宝剑,最宝贵的是金子做的铅心,他不止爱所有可怜的人,也爱淘气的,喋喋不休的小燕子,并且,小燕子是他所有爱的人里最爱的一个,他的心也接受不了小燕子会死。”

    说到这里,明疏愉快的发现秋厘的看他的目光更不同了,她轻微的眨巴眼睛,期待他说下一句话。

    当他看见秋厘为《快乐王子》写的读书笔记时,他才把这篇童话看了很多遍,读后感很简单,只要秋厘需要他,他愿意为她东奔西走,做她的小燕子。

    至于,小燕子冻死在冬天应不应该,可不可怜,那是小燕子和快乐王子的事情,与他无关。

    他不是快乐王子,无法可怜全天下,他只爱她,无法接受她落一滴泪。

    ...

    每一次,秋厘想到小燕子,想到快乐王子,心就被揪着感应到了人世间最朴素最真心的感情,怜爱,同情,痛苦,爱...

    小燕子落到死之家时,秋厘的心和快乐王子的铅心一起碎了。

    她喃喃自语,声音顺着风飘远:“小燕子,你应该到埃及去。”

    他知道她不喜欢他逼她表态,尤其是在大庭广众。

    明疏在心里应答:‘我要永远陪伴你。’

    他要永远陪伴她。

    明疏决定今晚悄悄说给她听。

    小秋肯定会觉得他更不一样!

    秋厘简简单单的看了会儿风景,便重新振作起来,或者说她只伤感了一小会功夫。

    文字带来的杀伤力,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如果她现在是独自阅读的话,可能影响还会持续更久一点。

    但现在原文带来的情绪和得遇知己的快乐交杂在一起,就,还好。

    她低头看他们两个握在一起手。

    他的手很好看。

    皮肤很白,指节分明,甲床是健康的淡粉色,青筋在薄薄的皮肉下泛着好看的色泽。

    她自己的手也很漂亮,纤细的,白里透粉的,但是和他的手缠在一起时,被衬得小巧。

    皮肤和皮肤黏在一起,感觉很微妙,尤其是相接触的部分,生出无限的热意。

    似乎即将要冒出了莫须有的汗液。

    秋厘看着两只缠在一起的手,其中一只不属于自己的手。

    她为什么要握他的手来着?

    因为他害怕,她想安慰他。

    现在撒开还来得及吗?

    好热。

    秋厘死死的盯着明疏的手。

    明疏若有所感,他看着她专注的样子,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现在在录直播综艺,没有化妆师给她卷头发,只好把头发束成一个低低的麻花辫。

    栗色的麻花辫上绑着一个橘色的蝴蝶结发带。

    微微卷翘的眼睫毛,好长的睫毛,那两颗深棕色的玻璃眼珠,总像是磁铁一样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好希望能一直看着他。

    雪白的肌肤上,左耳耳后有三颗小小的痣。

    他喜欢这三个小痣。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这三颗小痣属于她。

    小秋的唇色现在是很娇艳的粉色。

    他知道她最喜欢这个颜色,只要不是出活动或者什么安排,小秋都会涂这个颜色。

    卸掉口红,小秋原本的唇色是比现在的粉色还要更淡一点的粉色。

    小秋今天穿了橘色的长裙,所以他特地选了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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