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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〇九章 女大当嫁(求赞) (第2/3页)

啊!?

    等周氏把她的意见跟沈明钧一说,沈明钧倒站在老太太一边:“娘子,娘说的对,难得这次咱家有两个人考举人,若是能中举的话,那以后咱家不是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周氏蹙眉:“难道咱现在过的日子不好吗?”

    沈明钧又回答不上来了,因为老太太从小对他灌输的理念,家里有人做官才叫真正的好日子,现在家境看起来不错,但走出去,别人还是把你当商贾,社会地位在那儿摆着,好能好到哪儿去?

    周氏见丈夫不语,有些气恼:“去就去,大不了,我跟你们一起去。”

    沈明钧大惊失色:“啊,娘子,你……你也要去省城?”

    周氏气呼呼道:“就许你们去,不许我去?孙家妹妹说了,现下省城有商会分馆,咱过去之后有地方安顿,还有人照顾。再者说了,我们试着把印刷作坊开到省城去,之前咱不是一直在印《金瓶梅》吗,这书卖得可好了,省城那边还没铺货,如果能卖过去,能赚老大一笔钱。”

    沈明钧点头:“嗯。”

    周氏笑嘻嘻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道:“相公,你看看,这就是咱作坊印的《金瓶梅》,咱俩看看?”

    沈明钧老脸一红:“荷儿,你我又不识字,有什么好看的?”

    周氏啐了一口,道““呸,装什么正经?你成天都在作坊里,敢说你没翻看上面的画?这次是新版的,跟以前的不太一样,那小人画的,啧啧……就跟真的一样。”

    “是吗,我看看……”

    夫妻二人本来险些吵起来,不过有了《金瓶梅》这种调剂气氛的好东西,夫妻二人马上变得其乐融融。

    周氏现在有儿有女,大儿子还那么有出息,丈夫对她又专一,可谓爱情事业双丰收,加上还有两个闺中好姐妹,人生感觉已经圆满。

    有了《金瓶梅》上的插图助兴,二人酣畅淋漓。似乎一下子便找回了十六七岁年少时的激情。

    等一切平息后,周氏枕在暖被上,笑盈盈道:“谢家妹妹过些日子就要嫁人了。”

    “啊?”

    沈明钧有些惊讶,旋即黯然低下头。“嗯。”

    周氏不知道丈夫在想些什么,只顾说她自己的:“谢家妹妹年纪不老小了,到现在还没嫁出去……再不嫁,官府那边可能要找官媒给她指婚。”

    “嗯!?”沈明钧脸色更不好了。

    在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女子不是想几岁嫁人就几岁嫁人。官府有明文规定,晋朝时,就有规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儿家到十七岁还没嫁人,地方官就会找人给你婚配,把你点到谁就是谁。

    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据《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大明律》虽然没这么苛刻,但有鉴于明初人口大幅度减少,明太祖朱元璋颁布《洪武令》,规定男女法定的成婚年岁为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一直到成化、弘治年间,官府方面尚有具体要求,若女子到十五岁还没嫁人,就要额外缴纳一笔税,一年比一年多。而到二十岁往上,衙门则会找三姑六婆强行婚配,把女子嫁出去。

    这一条律令随着明朝中后期出现人多地少的情况,到正德、嘉靖年间逐渐荒废。至万历年间已不可闻。

    但即便是在执行比较严格的明朝初期,这条法律针对的也仅仅只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对于官宦人家以及卖身为奴为婢以及贬入贱籍的女子,官府则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听之任之。

    被强行婚配的女子,通常不会有太大意见。二十岁都还没嫁人。要么是丑到没法看,要么是家境差到揭不开锅,要么就是有隐疾,能有个男人要就不错了。好人家的女儿,谁会二十岁还不嫁?

    谢韵儿今年已经二十岁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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