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8章 要么,我拧断你的头  英灵:我的前世全被女儿召唤了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28章 要么,我拧断你的头 (第2/3页)

完成契约一环。

    在仙洲颠沛流离多年后,不幸被梦溪斋发现商机,就此软禁至今。

    本就无依无靠,除了接受别无选择。

    她大抵会被梦溪斋压榨完所有利用价值,直到有一天再也不能和英灵产生共鸣,最终被杀死在这座地牢里。

    可是现在,姐夫来找她了。

    她不知道最终结果如何,内心期盼之余,又有些忐忑不安。

    她更担心的是,这会害了姐夫。

    ……

    又几日后,在梦溪斋的另一处资产,贸易大殿。

    沈长青和燕南风等一众大夏英灵,早早就来到了这里。

    根据消息的透露,梦溪斋将在最近几日,要开展一场盛大的英灵贸易。

    据悉,此次贸易的主体,是一位重量级神话英灵。

    由斋主庄子琼亲自主持,这在以往都是非常罕见的,应该算是近几年内,最宏大的一次贸易。

    一时之间,太子城再度涌进了不少势力组织,比往常更加热闹。

    此时此刻,沈长青身处梦溪斋贸易大殿,某间包房当中,他聆听着映月王的各种情报。

    “庄子琼,梦溪斋的创始人。”

    “本身是一位修炼仙道途径的强者,同时也是一位高级御灵师。”

    “这个人的人脉关系极为广泛,认识仙洲不少权势大佬,整个梦溪斋也深得庇佑。”

    “如果想要知道苗湘玉的下落,就只能撬开庄子琼的嘴,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今日,庄子琼将会亲自主持神话英灵的贸易,这是不可多得的机会。”

    映月王望着大殿的景象,那汇聚越来越多的各方组织成员,神色凝重开口。

    燕南风则是冷笑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们竟然随意囚禁御灵师。”

    “如果是在咱大夏,这种组织早就被夷为平地了。”

    沈长青听罢,忍俊不禁。

    这里毕竟不是东方三洲,人土风情终归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来了!”

    大夏使馆馆主,今日也在场。

    待看见台上出现了队伍后,立刻出声提醒。

    众人闻声看去,便见整个贸易大殿已经寂静了下来。

    一道道目光纷纷落在了看台上,那两鬓发白,五官较为端正的中年男子。

    他一席长袍,在现实御灵时代,竟然都有仙风道骨的韵味,显然是得到了某种真传。

    “鄙人庄子琼,首先欢迎诸位到来。”

    “我也就不卖关子了,相信诸位应该已经得知,此次贸易的主体。”

    “龙云裳,顶级神话英灵,目前被记录在地窟神话榜第十二位。”

    “起拍价,十座洞天福地。”

    庄子琼开门见山,直接进入此次贸易的主题。

    这里的拍卖,并非是只要拍卖成功,就能和龙云裳成功契约,而是一种机会。

    换句话来说,梦溪斋还是英灵中间商的关系,他们所贩卖的,不仅仅是高级媒介,还有‘提供渠道’。

    意思是,他们提供外人,和上古英灵相互共鸣的渠道。

    这个渠道,就是苗湘玉。

    至于究竟能否成功获得英灵的青睐,使其成功契约,这里面决定的因素比较多。

    但是,渠道的打通,无疑使得契约成功的概率倍增。

    毕竟有些人,就算拥有了高级媒介,连上古英灵的回应都无法收到。

    苗湘玉的作用,就此体现了出来。

    “地窟神话榜第十二位?”

    燕南风听到这句话,眉头不禁挑了挑。

    梦溪斋手笔这么夸张吗?

    被地窟神话榜记录的英灵,居然都拿出来拍卖?

    映月王解释道:“你们常年身处大夏,对于仙洲这里的情况不太了解。”

    “仙洲由于在十万年前,属于上界,天地法则层次非常高,所以这里诞生的地窟神话榜,一共有五座。”

    “也就是说,仙洲可以出现五十名,能够掌握地窟本源力量的神话英灵。”

    “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十五位出现在前十榜单上,各自排名都不同。”

    “虽说数量比较多,可是五座地窟神话榜的榜首,还都是空白的。”

    “这龙云裳排名第十二位,后面有很大的机会,可以挤进去前十。”

    话语落下,燕南风微微颔首,算是了解了一番仙洲的情况。

    龙云裳位列第十二位,和般若佛祖的等级层次相比,倒是还差了不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