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1章 雷神体之威  吞噬九重天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81章 雷神体之威 (第2/3页)

杀之气弥漫而开。

    磅礴的灵力顺着双臂涌入血影剑之中。

    太初剑诀第三式:摧城!

    ”噗!”

    一剑斩出,空气被无情斩爆,剑气划过,留下一道绝对的真空区域,虚空中还有着一道白色剑痕。

    “又是这一剑!”

    台下,叶问天身躯微微一震。

    他与许辰一战之时,就是败在这一剑之下,对这一剑的威力自是最为了解。

    与此同时。

    白道文的神色也是微变。

    他同样也是败在这一剑之下。

    了解许辰的人,此刻都是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

    李御道见状,目光也是微微一凝,他从淘汰赛时便开始留意许辰,亲眼目睹许辰凭借这一剑,先后击败了叶问天和白道文两大高手。

    这一剑乃是许辰的底牌。

    只要接下这一剑,许辰必输无疑。

    念及至此。

    李御道手中长枪猛地爆发出令人心悸的能量,枪芒化龙,李御道催动全身灵力,刺出了凶猛的一枪。

    “轰!”

    伴随着一声巨响,巨大的擂台哐当哐当剧烈摇晃,两人身体都是猛地一震,向后各自后退。

    许辰退了三步。

    李御道一连退了十几步,每一步落下,脸色便苍白一分,最后一步落下,噗嗤一声,一口鲜血直接喷吐了出来。

    “接下了!”

    叶问天和白道文见状,神色都是异动,李御道虽然受了些伤,但却是结结实实接住了这一剑。

    “许辰,你的杀招被我接住了,你还有什么招式尽管使出来!”

    李御道擦拭嘴角鲜血,说道。

    许辰闻言,微微一笑。

    他自然有更强的杀招。

    但那些杀招是为更强的人准备的。

    “接住了又如何?”

    “接住一次,那第二次,第三次……你还能接的住吗?”

    说罢。

    许辰飞身而起。

    八成剑意催动太初剑诀第三式摧城。

    熟悉的一剑,再次斩出。

    李御道见状,瞳孔猛地一缩。

    许辰竟然毫不停歇的再度施展出了杀招。

    他的灵力难道无穷无尽的吗?

    一般武者,杀招都是在关键时刻使用,一方面是出其不意,另一方面就是杀招对灵力的消耗太过恐怖,使用一次就要过上一段时间,等灵力恢复一些后再使用。

    而许辰呢?

    也难怪李御道如此吃惊。

    千钧一发之际,李御道猛地一咬舌尖,体内灵力如火山般爆发,长枪席卷着八成火之意境,爆发出超越巅峰时的一击,欲要挡下这一剑。

    “砰!”

    剑尖与枪尖对碰,如同火山爆发般的恐怖能量,刹那席卷开来,李御道手中长枪也是被震的脱手飞了出去,血影剑只是略一迟缓,便是继续刺出,直指李御道的胸膛。

    “给我滚!”

    李御道失去了武器,依旧不肯认输,张口喷出一口精血,气息不减反增,双拳之上涌动着赤色火焰,破空声响彻,裹挟着火焰的拳头击打在血影剑上。

    铛的一声。

    金铁交鸣声响彻,许辰手中的血影剑竟被拳劲轰的弯曲,然后铮的一声,猛地弹回,恢复原状。

    许辰整个人轻飘飘的后退。

    丝毫无损。

    反观李御道,动用秘术,强行提升实力后,虽然接下了许辰的攻击,但失去了武器,而且右拳之上,鲜血淋漓那,出现一道深可见骨的剑痕。

    如果许辰这一剑的威力再强三分的话,李御道现在的右手恐怕已经废了。

    “这,这,李御道竟然受伤了!”

    “李御道落入下风,这一战,难道会是许辰获胜?”

    “许辰先后击败叶问天、白道文,现在如果连李御道也败在他的手中,他恐怕将是四巨头之下的第一人。”

    在台下众人的议论声中,许辰跨前一步,再度轻飘飘的斩出一剑。

    这一剑,依旧是摧城。

    李御道手中已无武器。

    右手又受了伤。

    拿什么抵挡这一剑?

    李御道双眼赤红,不甘落败,低吼一声,体内残余灵力涌出,在身前凝聚出一个巨大的火焰盾牌。

    “轰!”

    “咔嚓~”

    火焰盾牌应声四分五裂。

    李御道被残余剑气斩中,惨叫着倒飞下了擂台。

    铿锵一声。

    许辰收剑入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