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9章 大明朝最锋利的“刀”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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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9章 大明朝最锋利的“刀” (第3/3页)

”计谋。

    以往的皇爷是百官眼中的“圣主”,是宗教礼法之标榜,可眼下

    但不得不说,如今的皇爷对大明更好,对皇爷自己也好。

    没有整日整夜的批改奏疏,不用与文武百官们扯皮,就连数十年无法战胜的鞑子,竟也战而胜之。

    皇爷高兴,王承恩也跟着高兴。

    朱常淦现在形成了一个习惯,

    那就是在太阳落山之前,先用完晚膳,因为他发现崇祯这家伙吃饭不规律。

    趁着晚膳休息的这点时间,他盘点了一下内帑的银子。

    练兵、兵仗司的花费、这次三大营出兵事宜,林林总总,竟然花了一千四百多万两,一下子花出去了四分之一。

    “这有点多啊。”

    之所以盘算内帑,是因为接下来的计划。

    攻打蒙古。

    满清有两个打手,一个是蒙古,另一个是朝鲜。

    在此之前,两个可都是大明的小弟,现现在叛变跟了敌人。

    怎么办?

    那就只能打,将他彻底打服,让他知道背叛大哥的下场。

    而之所以先打蒙古,而不是先打朝鲜。

    一方面是因为蒙古紧邻着大明,威胁宣大、蓟辽等边镇,皇太极几次入关,其实都是绕道关宁前线,直接从蒙古直接冲击大明京师。

    而朝鲜与大明隔着海路,对大明的威胁有限。

    另一方面,大明朝的战船、海战的战力还不足以支撑从海上直接攻打朝鲜。

    “得再弄点钱了。”朱常淦喃喃的说道。

    钱钱钱,命相连!

    崇祯元年,全国财政收入三百二十六万两白银,扣除去年的亏空只剩二百多万两,而这一年花在辽东的军费总数为三百二十七万两白银。

    不可能等花完了,才去弄。

    “皇爷,孙传庭到京了,让他什么时候过来见您?”王承恩走进来问道。

    朱常淦看了一眼天色,“天色已晚,让他明日再进宫吧。”

    “是,皇爷!”

    朱常淦对“孙传庭”这个人,愣愣的出神。

    ……

    对于孙传庭此人,朱常淦对于用此人一直有期许的。

    这人不会站队搞朋党,如温体仁,钱谦益。

    不会嘴炮开喷导致同僚关系恶化,难以立足,如熊廷弼。

    不会自己主意太大,不揣摩皇帝就直接干,如袁崇焕。

    更不会之揣摩皇帝心思,而自己没一丁点才干,如梁廷栋。

    不会一委屈就撂挑子,准备跑路,如祖大寿。

    不会接着总兵之名,为自己划拉巨额资产,遇到危险就跑,如王朴。

    不会太过油腻,满身都是心眼,只为谋身,如左良玉。

    更不会对造反分子太过友好,如熊文灿。

    孙传庭能力强,还个性少;无比忠诚,还不书呆子;懂形势,又一切为皇帝考虑。

    他最高的评价却是来自于百年之后的满清皇帝乾隆皇帝:追谥孙传庭为“忠靖”

    除了忠于皇帝,有才干,懂军事外,其他方面在封建制度要求下也堪称完美。

    一个堪称六边形战士的教科书般的封建王朝的忠臣。

    如果说缺点,可能就是太狠。

    崇祯十六年孙传庭进兵至宝丰,攻破城池以后“诸军蜂拥入,城中鼎沸,火光照若白昼”,称城中百姓为贼固守城池,因此屠城。(记载在宝丰县志和二申野录中)

    他部下另一路官军在唐县也进行了屠城。

    算得上忠臣良将,

    却决计算不得爱民如子。

    如果单单从封建伦理上说,诸葛亮、岳飞这样的名臣都有自己的理想,甚至高于皇权的理想。

    但孙承宗没有,他的理想就是忠君报国,所有的理想都是为这个服务,自己的理想,自己的身价性命都可以抛弃。

    可就是这样的人,在几年之后,被崇祯一再逼迫,只好在准备完全不充分情况下,入河南与李自成决战。

    战败后退回陕西,大顺军攻破潼关,孙传庭战死于乱军之中,妻女随后自杀。

    崇祯竟然疑其诈死,无谥号、无追封。

    这一口锋利的“刀”,朱常淦终于要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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