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2章 比电影更精彩的好戏,上演了  考进北电后,我成了世一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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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2章 比电影更精彩的好戏,上演了 (第3/3页)

,感到焦躁,希望获取原谅之类,巴拉巴拉的。

    然后,《投名状》为什么失败?

    当然不是他这个导演的责任了。

    那怪谁?

    陈可欣学聪明了,知道有些人,他惹不起,不能惹,所以没提林一诚,没提星河影视,没提中影集团。

    几个月前,还是“好朋友”、“好哥们儿”的李联杰,当然要负主要责任。

    谁让他拿了1个亿的片酬呢?

    谁让他根本没起到对得起片酬的作用呢?

    既然李联杰拿了总投资额三分之一的高片酬,剧组其它方面自然要受到影响了。

    在最后,陈可欣还隐晦指出了,李联杰在剧组耍大牌,改剧本,加戏份等诸多罪过。

    好一口“陈式不粘锅”!——

    见状,李联杰当然不干了。

    老子当初降了2000万,只要了你1个亿,来友情帮你,你就这么对我?

    于是,在李联杰的口中,陈可欣又成了最大的反派。

    毫无导演能力,根本没有执导动作片的经验,不会拍打戏,掌控不了大场面,刚愎自用,不听劝阻,一意孤行……

    另外,主演又不光是他一个人,凭什么都把责任推到他头上?

    刘天王和金巨星就没出演,就没拿高片酬?

    ……

    跟这帮人闹翻又如何?

    老子是国际巨星,大不了借着明年就要上映的《功夫之王》重回好莱坞,不跟你们这帮人玩了!

    ——

    先说金巨星,这一被拉下水,也不高兴了。

    我戏份最少,拿钱最少,票房失利,怎么能赖我?

    金巨星也开炮了。

    首先,他认可了李联杰的前半段话,认为《投名状》失败的主要责任是导演的,是陈可欣的。

    接着,话锋一转,他又站在了陈可欣那边儿,认同他对李联杰的所有看法,李联杰也要负很大的责任。

    最后,他又换了个角度,批评了刘天王,说刘天王抢他镜头,压他角色,欺软怕硬,不敢得罪李联杰,只敢朝他下手。

    反复横跳,完美甩锅,这一招,被金巨星玩的贼溜。

    人家这么做,也有自己的底气。

    得罪你们又怎样?

    大不了我回“祖国”嘛,等回了岛国,你们又能把我怎样?通稿那么一发,我照样是“亚洲神颜”!——

    再说刘天王,看到陈可欣、李联杰还有金巨星的说辞,顿时怒了。

    你们这是要干嘛?

    想砸我饭碗,不让我吃饭是吧?

    好,既然你们无情,就别怪我无义!

    那就掀桌子吧,谁踏马也别好过了!

    刘天王当即联系了媒体,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

    “本来,这部片子,我是不想接的。我觉得它的题材太沉重了,这种题材,陈可欣导演可能把握不好。剧中的角色,也跟我本人有很大的不符。”

    “可是陈可欣导演三番五次来找我,一直劝我。”

    “大家都知道,我曾被‘雪藏’过,在那时,有很多人帮助过我。”

    “我觉得有时候一些人情,是必须要还的。”

    “就像当初健仔(张伟建)投资失败,快破产的时候,我还是把钱借给了他。”

    “我觉得我是一个有‘江湖气’的人,朋友的忙,我都会帮。”

    “就这样,我接下了这部《投名状》。”

    ……

    “每次拍了一部不理想的电影,我都会好难过,好自责,觉得愧对我的粉丝,愧对观众对我的信任。”

    “我也有认真挑选剧本,努力演好每个角色。”

    “可是,电影票房不理想,真的不能归咎到演员头上。”

    “我觉得,作为一个演员,根本决定不了电影的质量和票房。剧本是编剧写的,电影是导演拍的,资金是投资人投的。”

    说到这里,刘天王顿了顿。

    该洗的地方,都洗的差不多了,需要铺垫的,也铺垫好了。

    接下来,才是他真正的表演时刻。

    ——

    “当初我进了《投名状》剧组没多久,就感觉不对劲。陈可欣导演,对这种商业片,确实缺乏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动作执导程晓东的一些建议,他也不采纳。”

    “而且,因为某些人,是国际巨星,所以不管是导演,还是编剧,都会把重心偏向他,这样,就会导致其他演员的戏份变少,电影内容失衡。”

    “还有某些演员,因为自己的戏份减少,因此不满,开工迟到,暗中抢戏……”

    “另外,在剧组的时候,我还发现了一些很不好的现象。”

    “比如,刘二虎和姜午阳戴的棉帽。制片人说,那是特意从外国买来的古董,每一顶都要7000多美元,让我们戴的时候要小心,坏了就没地方再买了。”

    “可我是戴帽子的人,我知道,那种帽子,在中环街市的店铺里,最多一二百港币就可以买到。”

    “还有那些官服、顶戴啦,根本不是他们说的那个价钱,就是很普通的道具而已。”

    “电影说是3个亿投资,可用在演员片酬和拍摄方面的部分,根本不到3亿。”

    “剩下的那些钱,都哪去了?”

    “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听说,陈可欣导演前不久,在大埔的比华利山别墅区买了一栋万尺豪宅……”

    ——

    刘天王的这番话,被媒体放出后。

    舆论爆了!

    吃瓜群众高潮了!

    我艹!

    电影再次照进现实了。

    《投名状》里的三兄弟,在剧中反目成仇。

    这哥仨在剧外,也反目成仇了!

    纳投名状,结兄弟谊;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

    听听,多感人啊。

    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这哥仨,真的是对兄弟必杀之了!

    不光是《投名状》照进了现实。

    《烂片儿是怎么拍成的》也照进了现实。

    刘天王说的这些,跟《烂片儿是怎么拍成的》演的,不是一模一样?

    林一诚,YYDS!

    因为某些原因,这章是推翻后,重新写的。

    本来想写《集合号》和某HY公司,正好是一个大高潮,跟第88章《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呼应上,是一段完整的剧情。

    可惜,不让写。

    果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没办法了,这个坑,只能以后再埋了。

    嗯,今天晚上应该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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