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六十三章 波风水门:制造九尾之乱的,是宇智波!  雾隐锻造师,重铸忍刀流荣光!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六十三章 波风水门:制造九尾之乱的,是宇智波! (第2/3页)

人的实力,已经超出了忍者的范畴。”

    “就算是扉间老师,也远远不如。”

    “要是水门你没有看错的话,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即,宇智波一族当中,又出现了新的,觉醒了万花筒写轮眼的存在。”

    “不过这个人的实力,应该达不到当年宇智波斑的程度,顶多就只是宇智波泉奈的程度,因此才是只敢暗中行动,搞这样的动作。”

    “不知道会是谁。”

    一道身形,向三人迎来。

    “三代大人,四代大人,玖辛奈。”

    猿飞日斩微微颔首。

    “野乃宇,带我们过去吧。”

    “是。”

    药师野乃宇在前面带着路。

    木叶孤儿院的面积很大。

    一共分为两个部分。

    一个部分,是给已经拥有一定行动能力的小孩使用的,比如说,前几年的药师兜,就是待在这个区域,和其他小孩一起。

    因为药师兜的表现优秀,被团藏选中,提前进入了暗部。

    另外一个部分,则是给没有行动能力的幼儿使用的。

    这里配备了一些女子,对幼儿进行照顾。

    鸣人,就在这里。

    一个房间,里面的工作人员,已经被药师野乃宇提前安排离开了。

    除了幼儿之外,空无一人。

    一共十二个婴儿床。

    药师野乃宇介绍道:“这些都是在九尾之乱当中失去了父母,幸存下来的幼儿,但不止这些,隔壁房间,隔壁隔壁的房间也都是。”

    “等他们长大一点,我们会有两种安排方式。”

    “一个是,由村民们进行领养。”

    “另外一种就是,继续待在孤儿院,我会安排人,教授他们功课,让他们能够拥有生存下去的能力,自己养活自己。”

    这就是药师野乃宇的事情。

    作为根部的成员之一,药师野乃宇杀过很多人。

    经历过战场。

    执行过任务。

    一直到,战后的村子里,那角落处,一道婴儿的啼哭声,触动了药师野乃宇。

    因此药师野乃宇选择了回到了木叶,成为了木叶孤儿院的院长。

    培养这些孤儿长大,看到这些孤儿露出笑容,就是药师野乃宇最开心的事情。

    “水门,这里!”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血脉相连,漩涡玖辛奈第一时间就精准的找到了鸣人所在。

    波风水门连忙上前。

    两人凑在婴儿床前,看着小小的鸣人。

    鸣人被动静惊醒,睁开眼睛,下意识的想要哭闹,可是在看到漩涡玖辛奈和波风水门之后就陡然之间,露出了笑容。

    “玖辛奈,这就是我们的孩子。”

    “是的,我们的孩子。”

    一开始的时候,波风水门对自己和漩涡玖辛奈被秽土转生出来的事情,还是有些许不太赞成的,这在波风水门看来,有玩弄死者的感觉。

    但现在,波风水门突然很庆幸,自己被秽土转生了。

    能够见到自己的孩子,让水门觉得,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而且,后面还很可能,能够陪伴自己的孩子长大。

    漩涡玖辛奈伸出手指,逗弄着鸣人。

    鸣人伸出手,抓住漩涡玖辛奈的一根手指。

    波风水门触碰了一下鸣人的脸颊。

    一家三口。

    气氛平静祥和。

    猿飞日斩看着这一幕,不由的回想了起来,当年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即猿飞新之助出生的时候的场景,和现在,很是相似。

    “琵琶湖……”

    一想到这里,猿飞日斩便是忍不住的想起自己的妻子。

    “等到战争的情况稳定下来,我一定会将你秽土转生出来。”

    “我,你,新之助,一家三口,过上幸福的生活。”

    想了一会儿,猿飞日斩才是记起,自己差点漏掉了一个人。

    “嗯……还有阿斯玛。”

    波风水门和漩涡玖辛奈没有将鸣人带走。

    以现在的情况,波风水门和漩涡玖辛奈两人,都需要作为战士,去和云雾联军战斗,根本没有时间待在村子里面,照顾鸣人。

    因此,相比于暴露鸣人的身份,还不如让鸣人先待在这里。

    安全才是有更多的保障。

    入夜。

    四道身形,齐聚火影大楼。

    千手扉间,猿飞日斩,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