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 恐怖的故事!  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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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恐怖的故事! (第2/3页)

得这其中有关联吗?”

    有吗?

    肯定有!

    这关联性太大,时间,逻辑完全能经得起推敲。

    最关键的是......

    十分符合许生想到的,能串联起本次案件,六个死者身份关系的因素!

    “那也就是说......”

    李胜的脸色有点难看,“对方来江三市时,是经过的临海市,随后遗失了临海市案件凶手。”

    “因为时间急迫,二十年的怨恨让他们没有急着寻找遗漏之人,继续在江三市搜查!”

    “而临海市,因为遗失的那人,没了‘保姆’,所以犯了罪成为凶手......”

    说完这话后,李胜看着许生,他的喉咙有点干涸。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这案子的性质,所牵扯到的东西......

    完全不是人贩子能比拟的!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这帮人宁愿冒着被杀的风险,也不找警察了......”

    李胜沉默了。

    之前他们就一直在好奇这点。

    就算是人贩子,在面对暴露的时候,往往警察是他们的第一选项。

    为什么?

    因为罚的轻,往往蹲不到十年就能出来,通常五年左右。

    这点很轻,导致一直有人表示不满,说应该设立死刑。

    其实......

    刑法,大概率是故意设轻的。

    举个例子。

    一堆警察,将一队人贩子给包围,如果刑法较轻,被抓了也就蹲五年,那他面对警察是会反抗还是老实被抓?

    大概会投降,毕竟反抗只会增罪,投降也就不到五年。

    但若是,知道投降必死......那身边拐走的孩子,就是他们最好的人质!

    狗急跳墙!鱼死网破!

    虽然刑法轻导致一直有人贩卖,但总比刑法重,让孩子死亡要好。

    毕竟,保住被拐人的命,才是最主要的!

    当然,虽然判的轻,但监狱里,其余犯事后被抓进去的,对这帮人下的手可不会轻!

    “那他们犯的是啥罪啊?”

    “从判五六年,直接明确知道自己必死,这是啥罪?”

    王超挠了挠头,他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耍猴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

    许生沉默,他看了眼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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