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火焰天使 (第2/3页)
,我也有些事情想要向罗尼斯请教。”
“请教不敢当,不过弗格森爵士的红酒珍藏大大的有名,我今天有口福,可要好好的喝一杯。”
弗格森拿出两个水晶杯,打开一个酒壶的橡木塞子,各倒了一杯道:“来尝尝我的珍藏百龄坛。看看是不是比得上光明领的美酒?”
“弗格森公爵爱酒的美名我是久仰了,今天到是要好好的品尝一下。”李牧阳说着端起了水晶杯和弗格森一起小饮了一口。
“口感醇和,爽而不干,伴有金雀花的悠长芳香,细细品味还有乡间淡淡的烟熏过的大麦香味。公爵大人这是30年以上的百龄坛吧!”
弗格森哈哈笑道:“不错!原来罗尼斯也是懂酒的人。这正是30年以上的百龄坛。而且,他对我有一个特殊的意义,这是我的儿子出生的时候,我让人酿造的,一只存放的今天也没有拿出来过。”
李牧阳凝视着弗格森,看到这个8阶的老公爵眼中微微泛起了泪花,他的手也在不停的颤抖。现在这个权势滔天的公爵大人倒更像是一位平常的老大爷。
“弗格森爵士,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弗格森擦了一下眼泪道:“罗尼斯,这杯酒本来我是准备等我儿子成人的时候和他一起喝的。但是我还没有等到这个机会,他就失踪了。所以我一直保存着这瓶酒,准备在我见到他的时候打开。
没有想到这一等就是30年,我都一直没有机会打开过它。我认为要到我临死的时候才能喝上一杯,然后去和他在天国相遇。”
李牧阳听说这杯酒还有这样一个故事也就来了兴趣,他笑着问道:“公爵大人,那你为什么又把他打开了?难道您找到了自己的儿子?”
“没有,不过我在这儿看到了一件东西;这是我们家族的东西,当年他就带在我的儿子身上,而现在它在你的身上。罗尼斯,你身上的那块儿徽章不觉得应该给我解释一下吗?”
李牧阳这才看到袍带上的一个徽章,这是女儿贞德送给他的礼物。这个徽章本来属于贞德,是他的那个火焰天使父亲留下的。可是贞德转手送给了李牧阳,说是这是爸爸的饰品。
李牧阳想到火焰天使已经亡故,贞德更是系统的分身,这个徽章的意义已经没有了,所以就将它随便带在了身上;没有想到倒是让弗格森给误会了。
“等一下!”李牧阳的眼睛一亮道:“公爵大人,我问一下你的儿子是不是叫做奥斯卡,他是一只火焰天使?”
“你真的认识奥斯卡?”弗格森激动地站起身,拉住李牧阳的手不停的颤抖着。
李牧阳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想弗格森说起这件事;他猛地愣住了。
“罗尼斯,不要顾虑,尽管说吧!我等这一天已经30年了!当初奥斯卡随着我加入火焰神教,他又凭着自己的努力一路飙升,终于被赐下神迹,成为一位深受敬仰的火焰天使,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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