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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创办兰陵书社! (第3/3页)

    金喜财、黄俊郎自然知晓其中的利弊,但这样还不够。

    见他们二人低头沉思,显然是心动了。

    贾琮趁热打铁道:“想必两位掌柜也听说过小可薄名。

    我十一岁能作通八股,取为生员大有希望的。

    若是我少年成名,一定为贵店批阅时文,届时二位又何愁没有赚头?”

    如果名人士人批阅时文可以热销,贾琮必然扬名,当然也要取得功名之后才行。

    而且批阅有讲究,必须快、精、准,儒林外史的匡超人就是赖此为生。

    读书人争相购买,首要看准的就是名人效应。

    这话虽然有点空头支票的意思,但贾琮目前所展现出的潜力,确实不假。

    金喜财和黄俊郎常居西城,对于贾琮的来历、名声。

    他们自然也有所耳闻,此番话说下去,二人已经大有意动。

    “贾公子这几篇(儒林外史).......唔,比不上(新瓶梅)精彩,恐怕卖不出几本呐。”

    黄俊郎大肚子拖下圆凳,嘴唇吸溜酸梅汤,再度确认道:“还是《新瓶梅》好看.......你且说说,怎么个参股法?”

    没点远见卓识,就知道盯着那点颜色看。

    你干脆直接去看《洞玄子》《玉蒲团》之类的得了。

    贾琮暗自讽笑,道:“黄掌柜请放宽心,好东西不急卖不出去。

    明年,明年‘兰陵笑笑生’的书定然热销。

    首先,我的书、画拿进来,不收半分钱,一年之内只收卖出去的一半。

    另一半,投进来作为经营书铺之用。

    其次,这书铺还是由你们来经营,我绝不插手,只按投进来的比例分红。

    你们若是有深谋远虑,我敢保证,不出三年,书社能开遍大江南北......”

    两人闻言瞪大了眼睛,面面相觑,飘飘忽忽的都有点不相信。

    但黄俊郎此时已经十分确信那些书都是贾琮亲笔所写了。

    看看这不是天才,什么叫天才?

    他如果少年成名,广交士林,书铺当然是能大大赚钱的.......

    金喜财瞅着书上的署名“兰陵笑笑生”半响,道:“贾公子的人情世故、才学时文,可见一斑。

    我们跟你干倒也不亏,可以试一试,先立下契约。

    不成再一拍两散如何?还有书社搬了位置,合该再取个啥名字?”

    真应了那句无奸不商,还要专门立个契约。

    一旦贾琮反悔或吞并,他们就好打官司了。

    贾琮摩挲着下巴,道:“那行,就叫兰陵书社吧。”

    今天的这个决策,或许他们三人谁都没想到,在若干年后。

    兰陵书社的名声在士林人之中无人不知,震动天下。

    而这个书社。

    竟然只是一个十一岁半大少年和两个商贩,在一个小摊位里边敲定的。

    贾琮不惜舍弃一半的利润银子,拿去入股书社。

    一方面自然是为了钱,而另一方面,则是未长久的将来做考虑。

    未来指不定要靠书社传播他的名望。

    他很重视合作双赢的局面,不会把钱看得太重,这两位也是比较熟悉的人。

    写书、写作都不容易,像《儒林外史》这种优秀作品。

    只是记得大体上的情节,他遣词造句可谓绞尽脑汁。

    甚至快要达到了日夜颠倒,废寝忘食的地步。

    不满意的草稿不知费掉了多少篇,钱,也不是那么好赚。

    看看曹雪芹的红楼梦前前后后,创作、修改了十余年。

    最后还因为文字狱不得不歌功颂德,而且太监了。

    蒲松龄、施耐庵他们也都不好过.......

    作为一个写手,无论古今,都是苦逼的命。

    完全是拿脑子、耗光阴、禁自由,来赚辛苦钱。

    特别是这个时代还没有正版和版权的概念.......

    胡适和俞平伯的新红学之前,世人根本不知红楼作者是曹雪芹,老曹何其悲哀。

    而贾琮一本书能赚几十两,不是古代书好卖。

    是生产、印刷条件所致,穷人家,连笔墨纸砚买不起。

    一天从早忙到晚,哪有闲心思看书?

    而且还认不得字儿!

    不管话本小说,还经史子集之类的书。

    客户大多是富人家,所以昂贵一点,也不足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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