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四章先诛金元!再灭伏龙!  都献祭速通了,谁还苦修功法啊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第一百七十四章先诛金元!再灭伏龙! (第1/3页)

    原本江彻的打算是再进行埋伏一番,若是能趁着这个机会,将回援的金元寺秃驴一网打尽的话,之后也会更加轻松。

    但齐三甲却不太赞同,说他们刚刚经历一场大战,人困马乏,不说筋疲力竭可也差不多必须要休养一番,尤其是他,刚刚结丹,便进行了一场大战。

    虽身上的伤势不重,可玄丹内所积蓄的力量却即将耗尽。

    若是仅仅只来几个先天境界的秃驴自不是问题,可万一伏龙观的人也随之一起前来,再与一位老牌玄丹交手的话胜算太低。

    江彻盘算一番后,也觉得齐三甲说的有道理,便没有再坚持自己的意见。

    反正此番战果已然不小,没必要再去冒什么风险。

    而在江彻等人回到泰山城之际,忘尘玄鹤道人一众人也终于是抵达了金元寺的山门,正如齐三甲所担忧的那般。

    这一次,并不是仅有忘尘等人前来,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还是全部到此,伏龙观的太上长老虚元道人就在其中。

    “这”

    当看到已成废墟的金元寺时,所有在场的人都陷入了呆滞之中,满眼的不可置信,脸上皆露出了骇然之色。

    其余的都不知道主阵眼埋藏在此。

    “有人.毁了大阵的主阵眼!”

    “我金元寺不仅有渡难师叔,还有护山大阵,即便是官府他们拥有宗师存在,也破不了大阵,绝对有蹊跷。”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渡难师叔祖就在镇魔塔内修行,对于外界必然有所窥探,现如今金元寺都化作了废墟,足以证明渡难师叔祖也已化。

    “啊啊.”

    而阵眼被毁,只有两个可能。

    一个是长眉长风师叔背叛了佛门,将阵眼之密透露给了江彻,另一个则是江彻请来了一位阵法大师,在短时间内找到了阵眼所在方才破去。

    长风和尚低喝一声,红着双眼御空飞向金元寺内,他要寻求真相。

    可现在却是傻眼了。

    “吾等都想错了,齐三甲等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覆灭哪座山门,而是为了提前灭杀一尊玄丹宗师。”鹤发童颜的伏龙观太上长老虚元道人沉声道。

    片刻后,便听到长风和尚的一道痛喝声音,众人一惊,纷纷御空前去,便见长风和尚瞪着双目,手臂颤抖的说道:

    金元玄灵大阵作为金元寺最为重要的护宗大阵,对于金元寺绝大部分人而言,都是一个绝密,唯有主持以及神光境界的长眉长风师叔再加上渡难师叔祖清楚。

    官府下一个目标是谁,还用说吗?

    是以,即便是猜到了江彻动手,他们回援的速度也并不快,不像是之前拼命赶赴伏龙观那般,路途中他们其中的不少人还有说有笑,明显是已经胜券在握。

    忘尘和尚眉头微蹙,神情迅速变的极为凝重。

    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此刻唯一的想法就是,江彻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以他们的了解,江彻不过初入元海修为而已,齐三甲也不过是神光巅峰修为,即便是再加上镇海宫和万寿庄,也没能力对付一位玄丹宗师。

    “不,不江彻他怎么可能焚烧了金元寺,渡难师叔祖呢?渡难师叔祖呢?江彻他凭什么能与一位玄丹宗师匹敌?!”

    唯有如此,才能解释为何江彻等人不去伏龙观,而专门来到金元寺。

    “师弟.”

    戒贪和尚看着面前的场景接受不了现实,惊呼一声。

    而长眉长风师叔更不可能背叛金元寺。

    长风和尚几欲癫狂,不断地自问。

    如今,平衡被打破了。

    机关算尽太聪明,原来他才是那个跳梁小丑。

    在他们的预想中,江彻一方若是偷袭金元寺的话,一定是自寻死路,毕竟金元寺内可是有着一尊货真价实的玄丹宗师的。

    回想着之前的豪言壮志,自以为江彻必死无疑的场景,他只感觉无比的讽刺。

    虽然很不想接受现实,可事实就在眼前。

    可问题是,泰安府官府之中,根本就没有阵法大师。

    “可惜渡难那老和尚,百年修为,毁于一旦。”虚元轻叹一声,作为泰安府仅有的两位玄丹宗师,他们之间自是相识的。

    金元寺不少精锐武僧,纷纷面露悲戚,不少人还痛呼出了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