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 被“群殴”了 (第2/3页)
青春》等文学评论。
那个男人操着一口隆重的肃省方言的普通话继续说道:
“虽然陆遥同志只写了第一部,但我们可以从书里两个主要人物——孙少平和孙少安的描写不难看出,他其实是把《人生》中的高加林的一分为二,留在高家村的那个叫孙少安,留在城里那个是孙少平!请问这么写有什么意义?!”
“另外,我提醒陆遥同志要注意的是,现在已经是1987年,文坛上流行什么?先锋主义!像这种现实主义老套的写作手法,已经明显过时!”
“我举得例子吧,的开头那一段描写。”雷达发开杂志,念起来: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同志们,开头这种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早在100多前的现实主义作家那里,这种方式就已经落后,为什么呢?是拖沓!”
卧槽!
方明华听完这段话,突然想起后世网文写作中强调的“黄金三章”,突出重点直奔主题,不要有多余的描写.”也是这个道理啊。
雷达的发言还在继续:
“大家都读过法国作家福楼拜创作的长篇《包法利夫人》,被喻为浪漫主义的终结、现实主义的肇始,是具有文学史里程碑意义的名作。
在初版中,也曾花了非常多的笔墨描写典型环境和人物,但他最后基本把这些内容全删了。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多么简单而又传神!”
有了这两个人的发言,其余在座的人也开始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故事老套
文字粗糙
没有先锋类写作技巧
几乎批驳的体无完肤。
陆遥的脸色很难看,但也没说什么,一边大口大口抽着烟,一边拿着钢笔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
当然也有认为写的不错的,譬如何西来就认为这本写的的还不错,这部作品有一个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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