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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放下屠刀,成佛还是成魔?(上) (第3/3页)

岁每天抬三大筐,赚两百多文,大野乡的村民都讲我力气大,能干活儿,纷纷给我说媒。”

    白启咧嘴笑了一下:

    “我打得到宝鱼后,虾头的娘亲周婶也说,好多人家问我想不想讨婆娘。”

    老刀乐呵呵的:

    “早点娶老婆也没错,起码能过安生日子。我当年要是不攒钱供弟弟学艺,二十岁都有好几个崽了。

    那时候不懂这些,就咬着牙,憋着气,想埋头赚铜板,心里没装着女人。

    我是家里老大,下面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妹妹七岁就给爹娘卖了,让一大户买走做童养媳。

    她被接走那天,哭着喊我名字,我拎着一把镐子就要冲出去,把妹妹抢回来。

    我这人牛脾气,发起狠,我爹都拦不住,最后是我娘,她一边抹泪一边追我,家里实在没办法,四五张嘴巴等着米下锅,若不卖了妹妹,根本熬不过大雪封山。”

    白启沉默着,他刚到这方世界,也曾有好几次,险些跟阿弟死在寒冬腊月。

    “打后面我就使劲干活,一个抵两个,想着多攒钱,早日送两个弟弟去铁匠铺子学手艺,再把妹妹赎回来。

    矿山里头深,啥玩意儿都有,有一次,我爹和我叔挖出一块婴儿拳头大,亮晶晶的石头。

    我爹有些见识,觉得这是宝贝,必须偷偷昧下,他跟二叔一合计,决定由二叔吞进肚子,装作腹痛被我和爹搀扶着看大夫。

    那石头很重,二叔离开矿山,肠子都破了,他让我爹刨开肚子,把东西取了。

    到时候换来的银两,分一半给他婆娘和小儿子。”

    老刀讲着这些往事,语气平淡,并无什么波动,好像落在肩膀上的风霜,随手掸去便是。

    可字字句句,分明透出血淋淋的色彩。

    “我和我爹走了四天四夜,才到义海郡,身上拢共三十文钱,交了二十文进城。

    我爹找当铺问价,老朝奉一见那东西就两眼放光,开价五十两。

    本来是要答应,但我上茅房的时候,听到两个伙计说什么‘灵石’、‘贵比金子’。

    于是就拉着老爹离开,打算通过其他门路献给排帮……”

    白启好像猜到结局,两个大野乡的挖矿山民,贸然找到鲸吞义海郡的大势力,要么被底下人吃干抹净,要么得到横财暴富再被打劫。

    “我爹留了个心眼,接触自称排帮管事的买家时,没带那块石头。

    果不其然被黑吃黑,直接抹了脖子丢进怒云江,我心里恨极了,又不知道该咋办,没换到钱,如何面对二叔的老婆孩子?

    那些日子很煎熬,我睡觉也不敢合眼,生怕一醒来,石头丢了。

    所幸有一把力气,我在码头上扛大包,因为肯做事,慢慢赚到些铜板,再通过牙行,把自己卖身进排帮。

    熬到三五年,我二十岁了,终于等到机会,原阳观的道官老爷来听戏。

    那块名为‘灵石’的宝贝,我每天不离身,有意打听消息,得知修道中人最需此物,价值千金。”

    老刀嘴角扯动,笑得很是畅快:

    “小七爷,你知道么,我第一眼看到那位身穿八卦道袍,逍遥巾的道官老爷,就像快溺死的人抓住一根稻草,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

    我在众目睽睽下,双手捧着那块灵石,跪地送到他面前。

    然后,你猜咋了,二叔、我爹用命换来的宝贝,传说中神仙修炼所用的灵石,还没过手呢,就被道官老爷养的那头白鹤啄食吃了。

    他就说了一句‘不错的零嘴儿’,信手抛下一锭元宝金子,听戏去了。

    原来啊,真正的灵石,须得经过龙庭提炼,从矿脉挖出来的杂品,只会随着日子长久,灵机渐渐消散,已不是什么稀罕物,”

    白启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该怎么接话,只能默默记下,传说中最为大众的修道外物——灵石。

    并非是既取既用,里面充满杂乱元气,被提纯过后,方可流通使用。

    “我开窍了一次,把那锭元宝金献给排帮有名头的一位舵主,学到几样本事,过年回到大野乡。

    二叔的婆娘带着儿子改嫁,两个弟弟一人打铁砸伤了手,一人下矿挖煤累死了,我娘哭瞎一双眼睛,靠着当童养媳的妹妹接济,熬了好些年。

    只为一块杂品的灵石,一块道官老爷豢养灵禽所吃的零嘴儿,我家破人亡。

    小七爷,你说,世道为何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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