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7章 五六年太久了,等不起!  全民藏宝图,只有我能看到提示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537章 五六年太久了,等不起! (第2/3页)

    墨淮闻言,不由陷入了沉默。

    “老墨,你当年是怎么死的?”苏宇问道。

    “当年,我正在炼制血丹,突然,被人袭杀而死。”

    墨淮叹道:“再睁眼,就是三年前了,我被困在了一座洞天中。”

    苏宇点点头,不再询问。

    很快,到了守夜人分部。

    苏宇指着守夜人分部,说道:“这里是守夜人在天河市的分部,也是我办公的地方。”

    “老墨,你要是不介意,以后也在这里办公吧。”

    “可以。”墨淮点点头,朝着里面走去。

    可突然,墨淮止步,望着守夜人分部门口趴着的血麒麟,双眼放光。

    血麒麟正在睡觉,突然间,觉得全身一寒,连忙睁开了双眼,有些疑惑地左右看了一眼。

    “主人,你要杀我?”它看到了苏宇,连忙问道。

    不等苏宇开口,血麒麟便解释道:“主人,我没有偷懒,我一直在看门的。”

    “我睡觉,那是在消化体内的力量。”

    它有些委屈。

    也有些害怕。

    苏宇不会真的要杀我吧?

    我很乖的。

    “继续睡你的吧。”苏宇笑了笑,懒得去解释。

    血麒麟闻言,松了口气。

    只是,见到墨淮,似乎有些害怕,朝着旁边挪了挪。

    “这是我的坐骑。”苏宇笑着开口。

    墨淮目露失望之色,摇摇头:“原来是自己人,不然,能炼一炉了不得的血丹。”

    血麒麟一听,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

    不是苏宇杀我就好。

    至于别人,我会怕你?

    你可知道,我的主人是谁吗?

    我的主人乃是天下第一杀星,谁敢得罪我主人?

    到了办公室,两人坐了下来,苏宇笑着问道:“老墨,你炼制血丹,需要什么材料?”

    “万族!”墨淮坐了下来,淡淡说道:“万族血肉,都是炼制血丹的绝佳材料。”

    “而且,还支持定制口味,需要什么口味的,我都能炼制得出来。”

    说到血丹,墨淮十分自信。

    苏宇不由笑了起来。

    万族血肉,这玩意,我多的是。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敲门。

    “进来。”苏宇抬头。

    很快,林紫、安焱走了进来。

    “苏宇,这是我给出的方案,你看看。”

    安焱看了一眼墨淮,便将目光落在了苏宇身上。

    林紫连忙将一份写好的文件递到了苏宇面前。

    苏宇低头看了起来。

    方案是安焱写的。

    安焱曾参加过九万年义务修行教育。

    后来,又成为了大帝。

    在这方面的经验,必然十分丰富。

    方案中提到,守夜人为全市供应蕴含了强大力量的血肉。

    但是,不能免费供应。

    守夜人可以在一些洞天中、天地中圈养一些敌人。

    若是有人想要获得血肉,可以进入洞天、天地中杀敌。

    以立下的功劳,去兑换血肉。

    这样一来,也能增加大家的战斗经验。

    文件中,做了更细致的说明。

    比如,功劳如何计算。

    比如,多少功劳,可以兑换一斤什么品级的血肉。

    等等。

    文件中还提到,鉴于现在的国情,可以对战士、战王、战皇、战神进行一定的补贴。

    争取让弱者,先强大起来。

    等到弱者变强了,再去杀敌,一边回馈强者,一边护佑弱者。

    “方案很不错。”对于安焱做的方案,苏宇给予了肯定。

    忽然,苏宇看到了墨淮,想了想,将方案递给了墨淮,笑着说道:“老墨,你也看看。”

    老墨拿起文件,看了一眼,笑着说道:“不管过去了多少年,文字始终没有太大的变化,这很好。”

    说完,便低头看了起来。

    安焱有些疑惑。

    这是苏宇挖出来的?

    不过,她也没有去问,而是耐心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墨淮抬头,说道:“蕴含了强大力量的血肉,固然不错,能提升人们的实力。”

    “但是,血肉之中,存在了精华,自然也存在了糟粕。”

    “吞食血肉,和野人无异。”

    “我建议,将所有的血肉炼制为血丹。”

    墨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