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打算弄个相机 (第2/3页)
活。
郑可算是家庭条件好的,家务也做,但不怎么风吹日晒,也没干过什么重活。所以肤白貌美,这一个杂志社,哪怕现在是一个实习的身份,也是大受欢迎呀。
文人骚客嘛,杂志社的一些男人没有几个不骚的。而且这个年代的文人,或者说文青,都有一个特点,喜欢自由,要自由恋爱,拒绝包办婚姻。
因此,在这个时代,千万别招惹女文青,招惹到了。就会跟未来时代的脑残粉一样,都摆脱不掉,甚至会因为爱情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来。在民国时期,为爱殉情的文青最多。
哪个少女不怀春,以前一直在学校里读书,偶尔写写文章投稿的郑可。没少被人追求,但她一直以学业为重,现在参加工作了,来到了杂志社,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对象了。脑海里想起罗成的模样。
没的办法,罗成现在的模样,有点棱角分明,算是长在了他这时代的男性审美点上了。有点刚毅又有点斯文的样子,而且一年多来,他比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白净了不少。、
长的好看,说话风趣,又有见识,并且也有工作的年轻小伙子。适龄女子不动心的是真的少,郑可在猜想着罗成会不会以后来找她,毕竟留了地址给他。
“郑可同志,你这刚来,也不用忙什么,慢慢了。这是我们杂志社的李晨,可是才子,咱们杂志社可是有职工宿舍的,让李晨带你去安排一个宿舍,先安顿好再来工作。”
“谢谢社长。”
郑可望着社长带来的一个男同事,文质彬彬的,穿着也时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夹克。
跟李晨礼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郑可就闻到对方身上一股烟味。其实杂志社的人看稿子,有时候也自己写稿子,男同志的基本都抽烟。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黄的,不过对方在介绍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郑可也的确是有点佩服对方的才气,比她写的文章语句的运用方面深多了。而且看社长的意思,这以后工作的话,就是让李晨来带带她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郑可就要跟着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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