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三十章:吃鸡吃腻了  重回1986小山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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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三十章:吃鸡吃腻了 (第2/3页)

    好吧,他们对美食的追求太低了,只要不咸不淡,炸的刚刚好,那就是好吃的不得了了!

    即使有一锅不小心炸焦了些,高明里吃了后,也说很焦香,有嚼劲,好吃的很!

    炸鸡的魅力,就连后世不缺吃喝的人都抵挡不住,更别说是现在的人了!

    两只白羽鸡,看似不少,但吃起来却也快的很,还是高淑芳留了个心眼,才给娄新宇提前留了一个鸡架吃。

    许多美也吃的格外的满意,就连小旭旭,都努力的吃掉半个鸡腿和一个鸡翅中了。

    许多美说道:“这就是首都的洋快餐?明程,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利害,吃一次就知道是怎么做的了?”

    高明程双手抱胸,得意的说道:“那当然,别说洋快餐了,就是别的菜,我吃几口,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做的。”

    除了一些制作工艺繁复的菜,大多数菜,高明程吃上一口,就知道是不是先炸后炒的,也大概能够猜到放了哪些调料。

    这并非是他的天赋好,纯粹就是见多识广的缘故。

    这次的炸鸡实验,总体还算成功,但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个暂时无人能够帮他,只能他自己进行调改了。

    高明程决定下回把食材、调料都称一下,然后制定一个固定的配方出来,后世的那些快餐店就是如此,甚至连炸东西的油温,都是用电脑操控的。

    有标准化的食材、有固定的油温,快餐店的服务员就只需要按照步骤,该炸几分钟,就炸几分钟,那么炸出来的口感,就不会忽高忽低,而是品质稳定了。

    之前许多美曾说想开一家饭店,理由很质朴,就是觉得这样店里忙时,自己就不用再花钱去别的饭店吃饭了。

    高明程思考再三,觉得饭店是可以开的,毕竟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逐渐好起来,更多的人都会舍得吃喝。

    从现在起,到餐饮市场饱和,足足有十几年的黄金时间!

    不说在餐饮行业做大做强,开几家盈利的店,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不过他们县,到底是个小地方。

    如今县里也有不少饭店,有几家大些的饭店,可供人办酒席,但更多的是小店,只摆着三五张桌子,提供一些家常菜。

    他们要开饭店的话,就需要有拿手的好菜才行,竞争相对比较大。

    但如果是开一家洋快餐店呢?

    打着洋快餐同款的旗号,还愁生意不好吗?

    在县里,他开的快餐店,那就是独一份!这份空白的市场,将全部都归他所有!

    如果县里的生意好,且食材也规模化了,那么还可以去省城开一家店!

    高明程的这些打算,在晚上时,跟许多美仔细的说了。

    许多美自然没有异议,表示都听高明程的,又问高明程是不是所有的洋快餐都会做。

    这个嘛……高明程没有把话说死,他说得先尝试看看。

    炸鸡可以说已经有八分成功了,接下来再把配方标准化就行。

    但汉堡、土豆泥、小沙拉什么的,都需要先试着做几遍才行。

    高明程说道:“最近也不需要去哪里做什么,我打算用几天的时间来研究研究,不过这个不能光靠我,你们几个也要多动动脑子,看怎么做才能够做得更好吃。”

    论做饭的手艺,高明程是不如家里几个女人的,只不过他比她们多了很多后世的知识,就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

    许多美点点头,表示自己也会帮着一起研究配方。

    俗话说贪多嚼不烂,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没有分出心神去弄什么汉堡、土豆泥的,而是专心弄炸鸡的配方。

    他每天都买两只白羽鸡,一开始还自己带回来杀,后来干脆让卖鸡的人帮他杀好再送到店里来,这样能省不少事。

    鸡腿、鸡翅等部位,都挺好吃的,但鸡胸肉,就多少有些柴了。

    不过高明程有后世的经验,直接把鸡胸肉切成丝,做成鸡柳,再撒上一些蘸料,味道美滋滋!

    到十九号,黄大志家摆酒的前一天,高明程终于把炸鸡的配方弄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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