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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七十七章:藏人 (第2/3页)

由他采摘。

    毛子拔了些大蒜,又掐了一把白菜苔,再拔一根萝卜,菜就全了。

    接下来,他准备做风吹肉煮萝卜,煎水豆腐,清炒白菜苔!

    在毛子忙活着午饭时,高明程已经进了山,因为准备挖些冬笋,因此是朝有竹子的山林走去的。

    “黑虎,精灵,去找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吩咐道,而两狗极为通人性。

    若是在山坡、山谷这些地方活动,那么必定是要猎野兔的,若是进了深山,那么就是要猎野猪的。

    黑虎和精灵嗅着野兔留下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

    有猎狗时,打猎就可以事半功倍,猎狗能够寻觅猎物的踪迹,在高明程出手弄死野兔时,猎狗还能够跑过去把猎物叼回来。

    在山里打猎时,高明程向来是不用枪的,枪的动静大,而他也根本不需要,如果是打野猪,那么一把标枪足以,打野兔,那就更简单了,腰间别着的小刀,就能够弄死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

    他喜欢这种更原始些的狩猎行为,每次有所收获时,都更有成就感。

    这大白天的,野兔并不不活跃,大多藏在洞穴里,但黑虎和精灵也不是吃素的,嗅着气味,就把野兔的家给拆了!

    这山里的兔子,高明程把它们都称呼为野兔,但其实兔与兔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兔子奔跑的极快,以高明程的目力和准头,都很难弄死,而有些兔却容易弄死些。

    如果是生物学专家在此,那么可能会解释这些野兔中,一部分是国内的本土野兔,属于旷兔,意味着生活在旷野里,它们不会打洞,奔跑起来格外的迅速,后腿更是很有力道,如果鹰在捕食野兔,却不幸被野兔的后腿踢到,那么鹰的小命都可能不保了。

    而另外一部分野兔则是穴兔,穴兔是外来者,在古时候,作为贡品进入我国,随后有部分逃逸,在野外生存繁衍。

    至于具体是什么朝代传进来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答案。

    当然了,这种学术性的问题,高明程是不在意的,他只需要在找到野兔后,瞄准,投射,将目标野兔弄死即可!

    在两狗的帮助下,一人两狗捣毁三个兔穴,猎杀了八只野兔!

    也算是丰收了!

    高明程把野兔垒放在一起,然后说道:“收工!接下来我要挖冬笋了!”

    高明程是带了锄头来的,他找了片竹林,根据自己的经验,从竹枝的长势来判断竹鞭上是否长有冬笋。

    挖春笋,是个人就能干,但挖冬笋,没有经验,那还真干不好!

    冬笋不会长出土,是藏在土里的,你看着土面是没有任何痕迹,全靠经验来判断和寻找的。

    高明程挖了这一小片竹林,就挖了十几个冬笋出来,大的有两三斤,小的则只有一斤多点,像这种小的,剥了笋壳后,里面就没有多少肉了。

    高明程又挖了几个大点的冬笋,这才满意的收工了。

    抖开随身带着的袋子,把冬笋和野兔都装进袋子里。

    用袋子装东西,可比竹篮背篓什么的强多了!主要是袋子轻便,在山里穿行时也更方便。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挖冬笋时,黑虎和精灵并没有围在他身边,而是在附近的林子里玩耍,高明程时不时能看到一片灌木晃动,有细碎的声响传来。

    不过随着他一声吆喝,黑虎和精灵就先后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两狗的毛发上都沾着一些枯枝落叶,但黑黝黝的眼中却是充满了活力,显然是极为兴奋。

    高明程也很久没和两狗相处了,看着它们充满活力的样子,也笑着伸出大手,狠狠地撸了一把。

    “走吧!”过足了手瘾,高明程这才背着袋子,跟在两狗的身后下山。

    山路崎岖,并且布满了枯枝落叶,在落叶之间,还有一些树木的种子。

    高明程就看到不少的无患子的种子。

    无患子是落叶乔木,这会儿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个树干伫立在山坡上,但满地的无患子种子,却也是一种宝。

    无患子的种皮,类似干桂圆,这个是有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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