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七十四章 前往对付尤万英  天骄退婚,我提取词条修行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第七百七十四章 前往对付尤万英 (第1/3页)

    这次回来之前,沈寒就已经在计划着解决尤万英了。

    自身实力已经踏入一品仙人境,虚妄境说起来是与一品境界相对。

    但沈寒很确信,虚妄境完全不是仙人境一品的对手。

    何况,自己识海之中,还有那【混元】词条。

    之前在对付那位姜老时,自己便动用了【混元】词条的能力。

    周围的天地法则尽数被混元之气压下,只有自己的法则之力才能施展。

    如此,普通虚妄境甚至连与自己交手的资格都没有。

    除非手中有什么至宝,或许能够稍稍抵御,但应该也难。

    混元之气太过于强悍,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力。

    怀里的施月竹微微抬起头,拉着沈寒坐在桌前。

    “上次前往擎天山时,你与悔道人交手,硬拼他而不败。

    这件事情让他们心里很是震撼,也让南天大陆的人惊叹。

    尤万英和悔道人,应该也是看到你的潜力,知道再过几年,很可能他们将完全不是对手。”

    施月竹看向沈寒,脸上多了几分认真。

    “传来的消息里说,尤万英去求灵殒山帮她出手,待她报仇之后,再用余生回报灵殒山之恩。

    但灵殒山拒绝了,他们也听说了擎天山的那一战。

    何况,我们还与五仙城交好,手里掌控着麒麟谷丹药。

    灵殒山那边,不仅没有帮她,甚至不准备护着她。”

    听到尤万英过得不好,沈寒脸上都忍不住多了些笑意,难掩心中之喜。

    “原来她现在过得这么差吗?”

    “狗急是会跳墙的,尤万英现在被我们逼到了绝路,灵殒山都不再护着她,她自是会去重新找靠山。

    传来的消息里说,她去了万和宫,准备臣服于万和宫。”

    施月竹神色严肃,她还有些担忧顾虑。

    “万和宫这个名字,倒是有些熟悉。”

    “万和宫的实力底蕴,比起五仙城都丝毫不落下风。

    并且在炼器和丹药上,极有造诣。

    他们的丹药和麒麟谷丹道不同,虽走的是另一条路,但是其丹药的价值,并不弱于麒麟谷丹药。

    只不过适用的情形有很大不同。

    万和宫若是护着她,可能还会给我们带来些麻烦。”

    听到这话,沈寒却是笑了笑。

    “尤万英手下那么多冤魂,小遥峰和云府皆被她所毁。

    以前她实力强劲之时,可以逼得我们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我们实力成长起来,难不成会与她握手言和?

    无论是什么宗门要保她,我都必然会对她出手。

    尤万英不死,我们始终会有隐患,始终有一个阴狠毒辣的对手存在。

    云府和小遥峰那么多人,他们都不是尤万英的对手。

    面对尤万英,他们会有性命之忧。

    尤万英不除无法告慰生灵,也会一直给我们留些顾虑,她必死。”

    沈寒的态度很坚决,不仅是尤万英,还有悔道人,他们都得从这个世间消失。

    “可是万和宫要强行保住她怎么办.”

    施月竹脸上带着些顾虑,沈寒伸手,轻轻将她脸眉边的发丝绕到耳后。

    “放心便是,一品仙人境的实力,并不是虚妄境可以相比的。”

    “我知道虚妄境不是你的对手,可是万和宫不止一位虚妄境”

    施月竹始终有些顾虑。

    “放心,有我。”

    说着,沈寒直接伸手将施月竹抱起,走向床榻边。

    沈寒行事夙来谨慎,这一点施月竹自然清楚。

    既然沈寒会这般自信,她也没有再多言。

    当然,现在她想要多言也没办法,毕竟嘴都已经被沈寒给贴上了。

    云家舅父回归,对于云霜来说,她没有其他更多的期盼。

    心中所想,全都已经满足。

    而舅父在归家之后,发现云家现如今又学了新的丹道,亦是兴致盎然。

    回来的第二日,便与自己父亲畅谈起麒麟谷丹道。

    思治长老听闻沈寒已经回家,便直接传音给沈寒,将最近的一些消息,都与沈寒说了一下。

    其中最重要的消息,自然是关于尤万英的。

    沈寒也在传音里直言,自己与尤万英是死仇,绝对没有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ianqihaotianmi.org


重要!!!重要!!由于言情小说阁在百度上可能搜索不到了,所以请各位网友们把我们言情小说阁→→→→阅读记录←←←保存到浏览器收藏夹里,打开返回到自己最近阅读的小说页面,以便实时阅读小说最新精彩内容!言情小说阁承诺:所有的小说绝对最快实时更新最新章节,也可以记住我们的域名:www.xianqihaotianmi.org(鲜妻好甜蜜) 谢谢大家的支持!很重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